福建南平一罪犯奸杀幼女被执行死刑
2013年05月31日 07:55:18来源:
新华网
据来自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法院的最新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受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5月30日,延平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宋斌斌奸杀幼女案进行公开宣判并执行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3月12日上午,被告人苏斌斌在家中上网观看色情视频后,产生强奸邻家仅8岁的女孩小雅(化名)的念头,并预谋将小雅掐晕后再实施强奸。
当日午饭后,苏斌斌以更换手机内存卡为由将小雅骗进自己的卧室,13时50分许,小雅欲离开去上学,苏斌斌便掐住小雅的脖子并将其按倒在床上,待小雅停止挣扎后,即对小雅实施了奸淫。之后,苏斌斌发现小雅已经死亡,便将小雅的尸体装入编织袋内,藏匿于附近一柴火房内。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苏斌斌采用暴力手段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苏斌斌经预谋后,奸淫仅8岁的幼女并致其死亡,动机卑劣,情节特别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惩处,遂予以核准死刑。
标签:性侵责任编辑: 吕术艳
相关阅读
版权和免责申明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