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3日早公布了“5·31”黑龙江中储粮林甸直属库火灾原因,系配电箱短路打火引发火灾。
排除人为纵火可能
消防部门通过询问大量现场目击证人以及勘査火灾现场,在排除放火的可能后,首先确定起火部位位于12号堆垛南侧。
消防专家在起火部位提取了粮食输送机的配电箱,并送公安部沈阳火灾物证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结合鉴定结论,最终查明该起事故是“由于穿过金属配电箱的导线与配电箱箱体摩擦,致使导线绝缘皮破损,短路打火,引燃配电箱附近可燃的苇席和麻袋,进而引发火灾”。
导线为何会与箱体摩擦?专家表示,由于粮食输送机和其配电箱在该粮库的实际操作中要随堆垛不断搬运,在移动过程中埋下了隐患。
9名责任人被控制
另外,记者从黑龙江省林甸县公安局证实,中储粮林甸直属库主任郜彦平等9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3日被移送当地公安机关。
其中,郜彦平与直属库副主任罗洪权被取保候审,直属库副主任于国春、直属库综合科科长陈岩及5名工人被刑事拘留。
转移2.7万吨粮食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3日晚通报称,此次火灾中,共有80个储粮货位表层过火,过火仓位共储存粮食5.14万吨。经全力抢救,除露天垛表层过火粮食损失外,大部分粮食得以保全,并立即组织清理、外运。此次火灾共造成粮食损失约1000吨。
目前中储粮总公司正在抓紧对受灾粮食进行清理。对受损后无法整理但仍有使用价值的粮食作为工业原料进行处理。安排将4.1万吨粮食转运至周边库点储存。截至3日中午12时,已经转移出粮食2.7万吨,剩余1.4万吨将在两日内完成转移疏散。
国家粮食局发通知
针对中储粮总公司所属黑龙江林甸直属库火灾事故,国家粮食局3日发出紧急通知,指出这起事故反映出个别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岗位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亟须采取切实措施严格整改。特别是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扭转近年来事故多发频发的局面。
通知说,消防安全历来是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露天储粮消防安全更是重中之重。结合夏粮收购的前期准备,各地各有关企业要立即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收购安全和储粮安全。行洪水患区存粮应尽快转移至安全地带,特别是国家政策性粮食要存放在条件较好的仓房内,并做好各项防汛准备。严禁超设计容量、超设计高度装粮。
关注
黑龙江分公司回应四点疑问
黑龙江中储粮林甸直属库火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火灾原因是什么?损失究竟有多大?粮库为何超负荷运转?自身消防设施在火灾中是否发挥了作用?连日来,记者采访了包括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在内的相关各方,解答网友疑问。
未发现“短库”等情况
中储粮总公司官方网站5月28日发布的消息称:“根据中央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中央第一巡视组进驻中储粮总公司开展巡视工作。”
31日中储粮林甸直属库火灾的新闻迅即引发了部分网友对电视剧《天下粮仓》中类似情节的联想,一时间各种“段子”满天飞。
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有关人员向记者表示,没有听说中央巡视组来到分公司的消息,黑龙江分公司目前也未发现“短库”等情况。
一些媒体夸大事故损失
火灾发生数日来,关于事故造成的损失金额有多种说法,流传最广的是数千万至上亿元,2日晚更有媒体指“直接损失近亿元”。对此,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一些新闻媒体对火灾损失报道严重失实。”
3日下午,大庆市消防部门和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向记者介绍,两部门初步认定此次火灾共造成粮食、储粮资材等损失总计307.9万元。其中粮食损失284万元,其余为储粮资财损失。
超负荷因国家政策需要
林甸直属库“超负荷运转”也是被媒体广泛质疑的焦点之一。
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向记者通报称,粮库占地面积22.2万平方米,固定仓容7.6万吨,但现储存国家临时储存粮等15万吨。
就“超负荷运转”的原因,该分公司称,按照国家启动的临时收储政策和黑龙江省要求,公司及直属企业“对农民余粮应收尽收”。为此,林甸直属库在固定仓容装满的情况下,按照对农民售粮不拒收、不限收的要求,经国家发改委、粮食局、财政部批准采取露天茓囤储粮的方式开展政策性粮收储工作。
自有设施发挥主要作用
粮库既已“超负荷运转”,其自有的消防设施是否齐备,在火灾发生后又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
据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通报,该库现有消防车一辆、自制消防水罐车一辆、地下消防管网一套、消防水鹤一个,此外露天储粮区备有防火沙堆、防火水桶、灭火器等。在灭火期间,该库水源较足,消防水鹤发挥了消防供水的主要作用。
但从救火经过来看,林甸粮库自身的消防设施显然不足以应对31日的大火:在接到报警后,林甸县消防大队6台消防车及林甸县城内各类铲车、翻斗车30余台全部被调往灭火现场,应急指挥部更向邻近县区、厂矿请求增援。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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