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伟文以私人理由辞去澳门选管会委员一职。来源:澳门日报
据《澳门日报》报道,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多名官员卷入“墓地门”,牵涉其中的澳门民署管委会主席谭伟文4日以个人理由,向行政长官提交辞呈,辞去立法会选管会委员一职。澳门行政长官批准并即批示,委任民署管委会副主席罗永德顶上,有关批示将刊登于下一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另外,中级法院4日一并于网上公开谭等三人提出的声明异议,驳回他们提出预审的声请。换言之,案件将交由初级法院接手,面临公开审判。
涉妨碍司法公正
澳门民署管委会主席谭伟文、副主席李伟农等4人涉嫌在检察院调查10幅永久墓地批给时妨碍司法公正,递交不完整数据,阻碍侦查。检察院去年12月对4人提出刑事起诉,随后包括谭、李在内的3人提出预审声请。
刑事起诉法庭法官基于起诉批示与检察院控诉所载事实相同,不接纳他们的预审声请,并作出起诉批示。三人不服,向中级法院提出异议。中院驳回他们提出预审的声请。案件将交由初级法院接手。
“墓地门”来龙去脉
2010年8月,传媒披露检察院正调查一宗涉及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怀疑滥用职权,批出10幅永久墓地的案件,是为“墓地门”事件。社会哗然,但至今仍未解决,疑点众多。
事缘有人向检察院举报,指2001年12月,当时的临时澳门市政局在即将被撤销的十多日前,匆忙制定了内部规章《永久性墓穴租赁内部规章》,执委会主席更迅速批准以每幅3.8万元(澳门元下同),批出旧西洋坟场10个永久墓地,受惠人之一是跟随陈丽敏多年的近身顾问的家人。作为临市局及后来民署的上司,陈丽敏即成众矢之的,先表示不知情,后以个人名义发声明澄清。
“墓地门”事件引起轩然大波,廉署最终介入,2011年9月公布前临时澳门市政局批出10幅永久墓地事件的调查报告,指没有条件证明事件中存在滥权,但斥前临市局执委会主席批准永久墓地申请时,没有按正常及既定程序处理,没有客观及清晰的准则,有度身订造之嫌。陈丽敏亦未能确保被监督实体严格遵守“合法性原则”。但因当时决定批给的人员已离职,涉嫌滥用权力的追诉期已过,无法追究纪律责任,现阶段已无法律理据继续跟进。
澳门廉署报告公布后,行政长官指示行政法务司司长调查事件为日后相关操作作建议,被指“自己查自己”。去年12月中,传媒再披露,检察院调查10幅永久墓地时,曾向民署索取相关文件数据,但民署递交数据不完整,疑有文件“被消失”,阻碍侦查,起诉4名民署人员渎职,包括民署管委会主席谭伟文、副主席李伟农、环境卫生及执照部长冯惠星,以及一名姓邵的民署中层职员。近月传媒又报道,陈丽敏卷入另一宗“墓地门”相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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