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京 实习生 李帅) 遭遇车祸后,一名女环卫工陷入了索赔难的窘境。一男子主动提出为其索赔,帮她拿到了10万元赔款,但前后却收取了2万多元的费用。这让环卫工的女儿颇不痛快:“本来以为碰见好人了,谁知道还要收钱呢?”
50岁的市民朱大果是硚口区古田街环卫所的一名女环卫工。去年10月1日清晨5点45分左右,朱师傅在古田二路清扫时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全身多处骨折,幸亏抢救及时才保住性命。
司法鉴定的结果显示,朱师傅的伤情为九级伤残,按照此标准,肇事司机需要赔付给朱师傅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在内共10万元。但判决结果下来之后,肇事司机却一再借故拖延,赔款迟迟不能到位,让朱师傅一家苦恼不已。
今年年初,40多岁的男子王某听说此事后,主动找到朱师傅,称自己“有路子有关系”,可以尽快帮她把这事办妥。随后,朱师傅便委托王某为其讨还赔款。
今年6月6日,10万元的赔款终于到位。出于对男子的感谢,朱师傅从10万元中分给王某1万元。朱师傅同时称,对方始终没有向其提出任何关于酬劳的要求。
但在朱师傅的女儿吴小姐口中,记者却听到了另外一个说法。吴小姐称,王某一开始确实没有提要求。但没过多久,王某便经常提到,“上下打点各种关节”都需要花钱。为此,朱师傅曾给过王某3000元,但男子还嫌不够,朱师傅只得又给了王某5000元。
按照吴小姐的说法,在讨还赔款的过程中,王某前后共从朱师傅那里拿走了1万元左右。而在赔款拿到后,朱师傅又给了王某1万元酬金。
10万元被分走了2万,吴小姐对此颇有微词。“表面上他是做了好人,我们感谢一下他也是应该的,但金额确实有点多了。”但吴小姐不愿向记者透露王某的联系方式和住址,也并不清楚此人究竟是何身份。
此事在朱师傅的街坊中也引发了争议。市民张小姐称,王某打着“做好事”的幌子找朱师傅要钱,属于“骗子行为”。刘师傅则称,既然收了钱,就不能算做好事,“只能算作交易”。但也有人表示,王某为此事费心费力,有点酬劳“也是应该的”。
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的邱华律师表示,在这个案例中,王某和朱师傅可以看作是一种代理关系。王某在此过程中确实付出了劳动,有资格按照约定获取报酬。但如果王某在追索赔款中有任何违法行为,或不具备相关代理资格,朱师傅一家可以拒绝支付这笔费用。
(原标题:10万赔款被“代理”走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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