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去年年初,在一起挪车争执中,20岁的女大学生刘晓晓(化名)和4名家人成为被施暴对象,被击中头部的晓晓随后出现精神病症状,当时法医仅鉴定为轻微伤。在精神病院经过近一年的治疗,医生发现晓晓应属器质性脑损伤,器质性脑损伤引发的精神病让专家也束手无策。
早在案审期间,晓晓家人两次提出伤情重新鉴定申请,均未如愿。6月17日,记者在开封县法院查阅案卷方知,重新鉴定申请被退回,是因刘晓晓家人不配合。而刘晓晓家人和律师则称,从来没有接到法院不让重新鉴定伤情的任何解释。
有律师分析,重新鉴定伤情一旦出现新证据,意味着司法程序重新启动。公检法无人出面委托重新鉴定,这让刘晓晓一家再次陷入绝境。
[蹊跷]
两次申请,伤情重新鉴定难如愿
晓晓的父亲老刘告诉记者,2012年9月和10月,开封县法院公开开庭并合并审理了刘军伟、李小胖寻衅滋事案。老刘和代理律师当庭就提出了对晓晓伤情进行重新鉴定,未能如愿。
2012年12月,开封县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时,老刘和代理律师再次当庭提出要求进行伤情重新鉴定,这次要求被采纳,案审改期。
据代理律师介绍:“我们完全按照开封县法院技术科的要求,提供了所需鉴定材料,但直到判决书下达,也没有法院任何人跟我们打电话、或当面说过重新鉴定的事情。至今我们都不知道不让我们重新鉴定的原因是什么。”
6月17日上午,记者来到开封县法院,在主管刑庭的薛副院长的带领下,查阅了两次审理的案卷,从卷宗中,记者发现一份由开封县法院技术科出具的说明,文中称“技术科人员要求见到鉴定主体刘晓晓,要求被害人刘晓晓在指定的期限内予以配合,现期限已过,技术科人员一直未见到刘晓晓。鉴于被害方不配合,致使鉴定程序无法进行,故将该案申请材料退回”。
薛副院长看到案卷中“被害方不配合”的结论,也充满疑问:“受害人自己提出重新鉴定申请,为啥又不配合鉴定呢?”
[维权]
重新鉴定,公检法谁都不愿出面
在记者采访开封县法院李鸿斌院长和薛副院长时,两人都认为受害人刘晓晓应该进行伤情重新鉴定。但他们也表示,目前,涉及法院环节已经结束,如果受害人重新鉴定有新的证据,可以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提交,再启动司法程序。具体到公检法谁来委托对刘晓晓伤情重新鉴定,李院长和薛副院长都回避了这个话题。
昨日下午,开封县公安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称此案已经移交结案,无法委托;而开封县检察院王副检察长也认为案件判决已经生效,此时再提重新鉴定,法律规定没有这个说法,法院是最终环节,法院委托最合适。不过,两家都表示,只要受害人拿出新的证据,可以再启动司法程序。
代理律师告诉记者,司法鉴定机构有要求,就是鉴定须由公检法部门委托,不针对个人。
委托重新鉴定被踢“皮球”,老刘心寒不已:“开封县公检法部门都知道孩子被打成精神病,一开始法医鉴定轻微伤非常冤,但谁都不愿出面委托重新鉴定给自己找麻烦,做个司法鉴定咋这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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