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标准是否低于国际
已参照国际食品法典标准,部分指标更严格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信部等9部门20日联合召开了“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媒体座谈会。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副巡视员高伏,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副司长陈锐,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食品安全与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陈君石对“国产婴幼儿乳粉标准是否低于国际标准”、“国产奶粉是否安全”等问题做了回应。
陈锐表示,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是各国制定本国标准的重要参考依据和基础。由于不同国家婴幼儿的营养状况和当地营养水平不同,各国根据本国国情制定该国的具体标准。
据悉,我国现行涉及婴幼儿奶粉的标准主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10)、《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2010)。
“我国标准立足于保障我国婴幼儿营养需求,考虑行业生产和监管能力等实际情况,部分指标要求比国际更严格。”陈锐说。
比如乳糖,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对婴儿配方食品中的乳糖含量没有要求,我国标准要求乳基婴儿配方食品中乳糖含量必须占碳水化合物含量90%以上,以保证原料是以乳为基础,不允许在0—6个月婴儿配方奶粉中过多添加蔗糖和淀粉等物质。
再如硒,国际食品法典标准要求婴儿配方食品中硒含量为1—9微克/100千卡能量,而且上限的“9”为指导上限水平,不是限量值,欧盟的要求与国际食品法典一致,澳大利亚、新西兰为1—5微克/100千卡能量,我国是2.01—7.95微克/100千卡能量。
陈锐介绍,除上述婴幼儿奶粉产品标准外,我国还制定了与之相配套的相关标准。另外,我国婴幼儿奶粉的标签应符合《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GB13432)的要求。该标准已修订完成,将按程序审查批准后公布。
陈君石认为,国家关于婴幼儿配方乳粉相关的标准起草过程中,结合了中国婴儿的营养状况,同时考虑了中国人母乳中的营养成分,以及我国居民膳食营养素摄入量的基础上,力求符合中国婴幼儿的营养需求。目前,我国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标准不低于国际和国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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