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审计署网站消息,审计署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811.23万元,其中,证件会本级和所属吉林、黑龙江、陕西3家证监局未经批准,在项目中列支基本支出、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等,涉及金额211.23万元。
据悉,本次审计证监会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65 283.04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47.64%。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811.23万元,其中2012年211.23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521.07万元。
审计发现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2012年,会本级和所属吉林、黑龙江、陕西3家证监局未经批准,在项目中列支基本支出、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等,涉及金额211.23万元。
2.截至2013年3月,所属黑龙江证监局尚未就其于2010年支付财政专项资金3600万元购买的房产办理过户手续,也未签订相关协议维护自身权益。
此外,会本级还存在政府采购预算未按规定办理调整或补报手续等不规范问题。
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2011年至2012年,会本级未对已报废总值1185万元电子设备进行账务处理,其中2012年686.47万元。
2.截至2012年底,所属吉林证监局2010年支付59.04万元购买的1套房屋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也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
3.2012年,所属湖北证监局未按规定填制或取得差旅费、稽查办案费等支出原始凭证11.76万元。
4.2008年至2012年,所属湖北、黑龙江2家证监局未将办公大楼出租收入265.27万元列入预算,其中2012年60.7万元。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违反规定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和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新购办公用房权益未落实、固定资产出租收入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尽快完善相关手续、规范相关财务核算;对政府采购预算未按规定办理调整或补报手续的问题,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对未按规定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的问题,要求尽快填制或取得真实有效的原始凭证,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证监会应切实加强预算管理,加强对所属单位楼堂馆所建设的监督检查工作,科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规范固定资产处置程序。
据悉,证监会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对违反规定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和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相关单位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并完善相关手续。其他有关整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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