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铁道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原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以下简称原铁道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工程管理中心)等8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原铁道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6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原铁道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3 134 919.09万元,原铁道部2012年度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2 945 694.24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89 224.8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原铁道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3 982 456.8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30.32%。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56 787.22万元,其中2012年154 922.4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80 580.04万元。上述问题对原铁道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原铁道部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逐步规范了预算、资金、资产和财务收支等方面管理,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原铁道部及所属信息技术中心等单位申报127个新增项目预算,未按规定编制可行性报告或未在项目申报书中列明具体用途,涉及金额152 347.76万元。
2. 2012年,原铁道部为实行经费自理的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申领基本支出预算300万元。
3. 2012年,部本级有21个会议超标准列支会议费236.16万元;有8个会议由所属单位承担会议费用126.2万元。
4. 2012年,所属党校发生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支出14.49万元,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5. 2009至2012年,所属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标准计量研究所(以下简称标准所)在“铁路预算外改革安排支出”项目中列支正式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2486.88万元,其中2012年622.06万元。
6. 2012年,所属工程管理中心和信息技术中心在项目支出中编报办公楼租赁费、物业费预算917.73万元、358万元并获批准,预算编制不够规范。
此外,原铁道部在编报2012年预算时,对预算资金11.3亿元未提出细化分配方案,直到2012年9月,才申请将其中1.3亿元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04年至2011年,原铁道部动用铁路建设基金和预算内财政拨款,向所属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已于2002年改制为企业,且只享受2年“基本建设项目由中央给予补助支持”政策)安排基本建设项目45个,涉及金额73 833万元。
2.截至2012年底,所属标准所下属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自2010年5月开始,在未经报批的情况下收取铁路产品认证费5662.04万元,其中2012年收取1934.33万元。
3.截至2012年底,原铁道部及所属工程管理中心有1028.67万元款项挂账9年以上,未及时清理。
4.截至2012年底,所属档案史志中心多计应属部本级的行政房产,资产原值56.33万元。
此外,2012年,部本级有7个三类会议在计划外召开;有2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有21个团组存在擅自延长境外停留时间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项目预算编制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今后按照规定申报预算;对为经费自理单位安排财政资金的问题,要求今后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工作;对所属党校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对所属标准所扩大项目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工程管理中心和信息技术中心预算编制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今后规范编制预算;对未细化部分预算分配方案的问题,要求今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在编制预算时将预算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对违规安排所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所属标准所下属认证机构擅自收取认证费的问题,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对收费项目进行报批;对原铁道部及所属工程管理中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要求尽快清理上述款项;对所属档案史志中心多计行政房产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向所属单位转嫁会议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国铁路总公司应进一步改进预算编报,严格预算资金使用,加强资产管理,并强化对所属企业的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铁道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国铁路总公司已责成相关单位予以整改。
水利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水利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中国水利学会(以下简称水利学会)等10个二级预算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水利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水利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937 090.32万元,水利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849 774.6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87 315.69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详见附件1。
本次审计水利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79 591.3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9.16%。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9744.34万元,其中2012年5207.93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8075.06万元。上述问题对水利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水利部和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情况较好,充分利用信息技术进行预算管理,积极创造条件确保联网跟踪审计的顺利开展,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反映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所属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在2个财政专项中列支与项目内容无关的租车费、劳务费等34.2万元。
2. 2012年11月和12月,所属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办公室在“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尚未批复、项目不具备开工条件的情况下,向项目实施单位预拨资金700万元。
3. 2011年,所属发展研究中心等6家单位为提高预算执行率,在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拨款条件的情况下,提前向项目承担单位支付款项1301.65万元。
4.部本级及6家所属单位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其中:2012年,部本级有7个会议未在定点饭店召开;所属黄河水利委员会未经报批,将11个项目自行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服务,涉及金额4136万元;所属水库移民开发局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将其承担的“水库移民资金监督检查及培训”中的审计业务和监测评估业务直接委托给相关机构,涉及支出320万元。此外,2008年至2011年,所属4家单位未严格按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涉及资金3234.76万元。
5. 2012年,部本级有2个会议超定额标准支出会议费2.48万元。
6.有3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15.25万元。
此外,部本级在编报2012年预算时,对7500万元预算未提出细化方案,至2012年4至6月份,才向财政部申请将上述预算资金细化到具体项目和承担单位;所属水利学会代其他单位编报项目预算225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07年至2012年,所属水情教育中心未履行报批程序,将其一处办公用房交由下属公司对外出租,取得收入167万元,未纳入该中心法定账册核算,其中2012年30.5万元;2010年至2012年,未经批准将另一处办公用房对外出租,取得收入208.27万元,其中2012年54.2万元。2010年至2012年,所属中国水利报社未履行报批程序,将一处房产对外出租并取得收入556.49万元,其中2012年236.13万元。
2.截至2012年底,经水利部批准,所属水利学会购置的使用面积为432平方米的技术档案室中,仅有148平方米用于档案管理,其余284平方米均转作办公用房。
3.截至2013年3月,所属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和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已于2011年底投入使用的54个基本建设项目仍未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涉及投资额6613.72万元。
4.所属发展研究中心部门决算报表反映,2011年末该单位固定资产原值9066.61万元,与固定资产财务账记录的7870.2万元相差1196.41万元。
5.2011年5月,所属中央防汛抗旱物资郑州仓库价值63.12万元的水泵已调出,但在其上报水利部的物资价值明细表中仍包含该项物资,报表与实际库存相差63.12万元。
6. 2012年,部本级有3个会议的23.53万元会议费支出转嫁给其他单位。
7. 2012年,部本级向下属单位转嫁因公出国(境)支出11.28万元。
此外,2012年,部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级会议28个,43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所属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自行改变项目支出内容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预算管理;对部分所属单位未按项目进度拨款的问题,要求加强管理,严格按项目进度拨款,并对已拨出款项进行跟踪检查,采取措施保证资金安全;对部分所属单位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对所属水情教育中心房租收入未纳入法定账册核算的问题,要求将房租余额收回,纳入该中心法定账册核算;对所属水情教育中心和中国水利报社出租房屋未履行报批程序的问题,要求纠正上述做法,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对所属水利学会将购置的技术档案室部分转作办公用房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批复的设计文件和下达的投资计划;对所属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和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已完工基建项目长期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要求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对所属发展研究中心和中央防汛抗旱物资郑州仓库账表、账实不符的问题,要求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账表相符,账实相符;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出国费、向其他单位转嫁会议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水利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从严控制项目开支范围,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确保预算资金按预算目标、范围使用与核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水利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在财政项目中列支与项目无关费用的问题,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已停止相关做法并将严格预算执行;对未按项目进度拨款的问题,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办公室加强了对项目进度和已拨款项用途的跟踪,进一步加强项目精细化管理;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库移民开发局表示今后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对出租房屋未履行报批程序的问题,水情教育中心和中国水利报社组织相关人员正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对已完工基建项目长期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已全部办结竣工决算手续;对账表、账实不符的问题,已全部按照实际发生的业务对相关账簿、报表进行了调整。
- 审计署:300多单位挪用套取16亿节能金 收回2.14亿
- 审计署发布公告:300多单位挪用套取16亿节能资金
- 审计署:上海大众和通用违规获节能补助逾1700万
- 李克强考察审计署时强调:当好公共资金守护者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