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新华通讯社(以下简称新华社)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社本级和所属北京分社、新闻信息中心等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新华社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社本级和3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新华社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财务管理比较规范,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强,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认真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社本级2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2011年至2012年,所属北京分社办公楼物业管理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签订采购合同并支付253.69万元,其中2012年154.75万元。
2.2011年,所属北京分社实施办公楼及附楼装修改造项目未执行公开招标,直接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涉及金额780.88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社本级将获得股利分红收入9697万元,在所属新闻信息中心往来科目挂账,未计入事业收入;所属中国国际文化影像传播有限公司出售图片稿件等收入1433.52万元,未纳入社本级事业收入核算。
2.2012年,所属新闻信息中心账面未反映对其下属公司投资10万元。
此外,2012年,社本级在未编制会议计划的情况下召开二类会议2个;社本级4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境外停留超过规定天数。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所属北京分社未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今后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管理;对少计收入的问题,要求纳入本级核算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依法计缴税款;对所属新闻信息中心未反映投资的问题,要求如实反映资产权属情况,调整有关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新华社应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全面反映收支情况。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新华社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华社及相关所属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整改。社本级少计事业收入问题,已收回款项、调整账目;新闻信息中心少计对外投资问题,已补记入账。
中科院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科学院(以下简称中科院)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科院本级及所属软件研究所、遥感应用研究所、电工研究所、工程热物理研究所和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以下分别简称软件所、遥感所、电工所、工程热物理所和地理所)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科院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中科院本级和13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中科院2012年度拨款预算支出为3 098 088.80万元,中科院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 298 701.69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799 387.11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了中科院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54 157.37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4.98%。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8 053.72万元,其中2012年7102.6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3 066.5万元。上述问题对中科院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中科院本级和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较为重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比较规范,大部分单位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遵照执行。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0年至2012年,所属工程热物理所从零余额账户向基本存款账户划拨资金6152.58万元(2012年1951.71万元)、从零余额账户列支非预算安排的科研项目支出4050.15万元(2012年1959.4万元),不符合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
2.2012年,所属遥感所从零余额账户列支非预算安排的科研项目支出804.36万元,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在职职工工资416.91万元。
3.2008年至2012年,所属软件所在课题资金中以支付会费、物业费等名义虚列支出367万元;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办公用房使用费714.88万元(2012年210.23万元)。
4.2010年至2012年,所属软件所和遥感所在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费中向外单位拨付应在本单位账簿核算的经费435.2万元(2012年136.2万元)。
5.2008年至2012年,所属遥感所未执行政府采购,购买数据及处理服务等4331.27万元(2012年921.91万元);2012年,所属工程热物理所未执行政府采购,购买物业管理服务169.48万元。
6.2010年至2011年,所属软件所在3个会议相关费用中,超标准列支会议费19.15万元、虚列会议费用于办理宾馆消费卡3.3万元、无预算支出纪念品购置费7万元。
7.2008年,所属地理所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受托代理招标业务的北京中科国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同时参与投标并最终中标,中标金额50.04万元;2012年,所属电工所在合同金额349.35万元的项目施工中未按规定公开招标,而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8.2012年,院本级2个会议超定额标准支出会议费96.19万元。
9.2012年,院本级因公出国(境)费超预算支出86.86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所属电工所和遥感所2个基建项目投资超概算共计1650.99万元。
2.截至2012年底,所属软件所和遥感所未及时将已竣工并交付使用的3个基建项目结转固定资产,涉及投资额21303.19万元。
3.2010年和2011年,所属工程热物理所未经院本级批准,两次自行用科研成果分别评估作价150万元、250万元对外投资入股。
4.2010年5月,所属软件所未报经批准,将6700平方米办公用房对所属公司出租。截至2012年底,尚未收取房屋租金。
5.2010至2012年,所属工程热物理所购买的170.98万元软件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其中2012年43.98万元。
6.截至2012年底,所属电工所于2008年租用的208.40亩项目建设用地尚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所属地理所于2010年竣工交付使用的基建项目尚未办理竣工决算。
7.截至2012年底,院本级公派留学生生活费及所属软件所、遥感所、地理所的科研课题经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共计7316.69万元。
8.2010年至2012年,所属工程热物理所在设备采购和委托加工业务中,未按照有关合同执行进度核算成本费用,而是在支付部分合同款后,将余款1018.8万元一次性全部列支,其中2012年524.55万元。
9.2012年,所属软件所、遥感所、地理所为通过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在课题间相互调整预算支出,涉及1202.42万元。
10.至2012年底,所属遗传发育研究所、自动化所对2011年度科技经费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部分问题仍未进行整改。
11.2012年,院本级将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费用3.43万元转嫁给所属单位。
此外,对于8个基建项目,院本级先在2006年以自筹基建项目自行批复,又于2008年上报发展改革委申请立项,获发展改革委批复投资额42 511万元;2012年,院本级25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热物理所和遥感所扩大零余额账户资金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调整决算(草案);对软件所和遥感所扩大科研经费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将扩大开支范围使用的资金归还原渠道、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软件所虚列课题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决算(草案);对软件所和遥感所违规外拨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费的问题,要求将违规外拨的资金收回本单位核算和管理,今后应严格按规定执行;对软件所违规列支会议费的问题,要求追回违规列支的会议费,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遥感所和工程热物理所未执行政府采购购买服务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对地理所和电工所基建项目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的相关规定;对遥感所基建项目投资超概算的问题,要求上报调整投资概算;对软件所和遥感所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工程热物理所未经批准用科研成果作价入股的问题,要求按规定补办审批手续,今后严格执行对外投资审批规定;对软件所未经审批出租房屋的问题,要求加强房屋资产管理,完善报批手续并及时收取房屋出租收入;对工程热物理所未将购置软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要求调整决算(草案);对电工所建设用地未办理用地手续的问题,要求尽快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完善审批手续;对地理所完工基建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要求尽快办理工程竣工决算;对工程热物理所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对财政资金在往来科目挂账的问题,要求限期清理往来款项;对超标准支出会议费、超预算支出出国费、向所属单位转嫁出国费和计划外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科院应加强预算执行和零余额账户管理,规范科研课题支出,严格基本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管理,提高科研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科院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部分已经进行整改。对工程热物理所零余额账户违规向基本户划拨资金的问题,该所已对支付的资金进行了清理,并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对工程热物理所和遥感所扩大零余额账户资金开支范围的问题,两所已将资金归还原渠道并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对遥感所扩大科研经费等开支范围列支的问题,该所已将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在职职工工资的资金归还原渠道并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对软件所虚列课题支出的问题,该所已将违规支出的资金上缴中科院,并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对遥感所购买卫星数据未经政府采购的问题,该所已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对软件所违规列支会议费的问题,该所已追回部分资金并上缴中科院;对电工所基建项目投资超概算比例过大的问题,该所已办理了调整投资预算审批手续;对工程热物理所未将购置软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该所已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地理所和电工所基建项目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已制定了规范招投标程序相关制度,加强基建项目管理;对软件所、遥感所和地理所的课题结余资金在往来科目挂账的问题,已进行清理并调整了相关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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