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统战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以下简称中央统战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央统战部本级和所属干部培训中心等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央统战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中央统战部本级和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中央统战部重视预算管理,能够遵守预算法及其他财经法规,逐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先后制订了多项管理制度,财政资金使用上未发现存在重大损失浪费问题。该部各预算单位能够按照批复的预算组织实施,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资产管理比较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截至2012年底,所属干部培训中心以前年度培训费结余30.86万元仍在往来科目挂账,未及时清理。
(二)2012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和中国统一战线杂志社有2台电脑安装使用了非正版软件。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培训费结余在往来科目核算的问题,要求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对个别计算机安装使用非正版软件的问题,要求安装使用正版软件。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央统战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账务处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央统战部在审计前认真开展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央统战部已认真进行了整改。
中央外宣办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央外宣办)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央外宣办本级和所属互联网新闻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网研中心)、机关服务中心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央外宣办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办本级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中央外宣办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有效地保证了各项外宣工作任务的完成。在组织2012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中央外宣办本级和所属网研中心等预算单位能够遵守预算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财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法律和财务制度的规定,能够积极采取措施落实以前年度审计决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2012年,办本级未经批准动用以前年度项目结余资金10万元。
2.2012年,所属服务中心列支办本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6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动用项目结余资金的问题,要求加强项目结余资金管理,按规定报批并合理统筹安排使用;对在所属单位列支费用的问题,要求加强费用报销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央外宣办应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支出范围,规范有效地使用各项财政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央外宣办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此次审计发现的费用列支不合规等问题,已经整改。
光明日报社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光明日报社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光明日报社本级和所属印刷厂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光明日报社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即报社本级预算。财政部批复光明日报社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7 824万元,其决算(草案)反映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7 824万元,两者无差异(详见附件1)。
本次审计光明日报社2012年度预算支出共计17 824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00%。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448.79万元,全部为当年问题;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9 806.44万元。上述问题对光明日报社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光明日报社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2012年度预算执行基本符合国家预算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2年度,社本级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购买货物,涉及金额2448.79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和2012年,社本级驻地记者站违规参与报纸发行业务,收入共计14 826.95万元,其中2012年7950.97万元。
2.2011年和2012年,社本级部分采编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参与经营业务,收入共计1677.82万元,其中2012年1390.74万元。
3.社本级32个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驻地记者站在未报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设立32个银行账户,截至2012年底,账户余额共计777.82万元。
4.2012年度,社本级向广告公司超标准支付广告代理费256.57万元。
5.社本级2011年选购的办公软件许可安装数量为450套,截至2012年6月共安装552套,超出所购软件许可数量102套。
6.社本级应收款项1386.18万元长期挂账。包括:应收光明日报社印刷厂机器折旧费共计905.84万元;应收光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380万元;应收南京邮政报刊发行局报款32.7万元;应收光明日报社北戴河记者站3.5万元;以及刊登多家单位23例广告费收入64.14万元。
7.2011年和2012年,所属北京光明天下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光明网传播有限公司根据广告协议,在《光明日报》部分刊面上为协议单位进行宣传报道,收取费用358.88万元。
8.2012年,所属北京光明华脉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采取按比例计提方式提取文化扶贫工作经费416.15万元,当年列支154.65万元,年底尚有261.5万元未支出,造成虚列成本。
9.截至2012年底,所属印刷厂405.37吨新闻纸未纳入财务账核算,形成账外资产,涉及金额208.76万元。
10.2010年8月至2012年12月,所属印刷厂将收取的印刷费51.96万元以现金形式存入员工个人银行卡,其中,2012年度存入28.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按规定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应严格按规定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对驻地记者站违规参与报纸发行业务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有效措施,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对部分采编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参与经营业务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对驻地记者站银行账户未报经财政部审批的问题,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清理,对确实需要保留的账户补办相关报批手续;对超标准支付广告代理费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代理费;对使用未经授权软件的问题,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取得使用正版办公软件许可授权;对应收款项长期挂账的问题,要求尽快清理,按规定程序处理;对违规进行有偿新闻宣传并收取费用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对虚列成本的问题,要求调整相关会计账目,据实列支发行费用;对新闻纸未纳入财务账核算的问题,要求将新闻纸登记入账;对公款在个人银行卡存放的问题,要求纳入单位资金账户,今后将各种收入纳入本单位财务账统一核算,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光明日报社应进一步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单独核算;加强对新闻采编部门的管理,杜绝采编部门参与经营活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的力度,促进所属单位严格遵守财经法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光明日报社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针对审计查出的部分问题,光明日报社积极进行了整改。所属印刷厂已陆续将存放在个人银行卡上的公款51.96万元全部上缴至单位账户。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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