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4日电据审计署网站消息,审计署今天公布安全监管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3665.59万元,其中2012年10215.04万元。
审计结果指出,安全监管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安全监管总局本级和5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安全监管总局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91 387.7万元,安全监管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81 197.1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0 190.54万元。
本次审计安全监管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1 982.84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1.49%。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3665.59万元,其中2012年10215.04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0625.37万元。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局本级将应在部门本级编报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共计3120万元,放在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编报,作为机关服务中心为局本级提供服务的物业结算收入。
2.2010年至2012年,局本级未按规定将每年部门机动费使用情况报财政部备案,3年共计动用机动费4630.02万元,其中2012年动用1595.67万元。
3.2012年,局本级在未编报相关预算的情况下,从结余资金中向2家所属单位拨付1795万元。
4.2010年至2012年,局本级将本级公务用车预算放在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编报,3年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共超出核定的预算额度710.3万元,其中2012年超出294.1万元。
5.2012年,局本级编报政府采购预算200万元,实际执行政府采购1132.9万元,超预算支出932.9万元。
6.2012年,局本级未经批准,自行在项目经费中向扶贫帮扶县人民政府等4家单位拨付资金210万元,其中动用部门机动费18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工作经费和扶贫帮扶等。
7.2012年,局本级采用以拨作支方式,以委托业务费等名义向3家所属单位拨付项目经费共计312.4万元,但至当年底,实际仅支出2.84万元,造成局本级多计支出309.56万元。
8.2012年,局本级在“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IC卡)项目”等2个项目中列支与项目无关的会议费、书籍修订费等共计295.71万元。
9.2012年3月,局本级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立项的情况下,为“机关幼儿园教学楼抗震加固改造工程”项目重复申报项目预算1000万元,且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在随后的工程实施中未按项目申报内容进行加固改造,而是在原址进行了拆除重建,重建面积超过批复规模428平方米。
10.2012年,局本级有21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局本级的85个会议超标准列支618.23万元。
11.2012年,局本级超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15.14万元;自行调剂其他项目支出,无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191.21万元;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17.52万元。
12.2012年,所属宣教中心未经批准,自行调整“宣传教育中心安全文化研究与推广设备”项目部分实施内容。
此外,局本级在编报2012年度预算时,未对预算资金5525.14万元提出细化分配方案,自行安排到河北煤矿安监局等47个所属单位。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5年至2012年,局本级和所属单位6个基建项目的管理费均在局本级财务账上核算;至2012年底,在未办理资产交付手续的情况下,局本级将在建工程支出和基建拨款核销,涉及金额19 756.54万元,其中2012年386.86万元。
2.2012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违规给局本级和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等3个单位职工就餐卡充值共计206.51万元。
3.2012年,局本级在向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船级社等2家单位拨付相关委托工作经费时,未按规定出具税务发票结算,而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作为报销凭证,涉及金额150万元。
4.2012年,所属5家事业单位未经报批,自行委托机关服务中心下属物业公司将部分办公用房对外出租。
5.2010年至2012年,所属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共收取有关工作费用30万元(其中2012年10万元),未列入本单位法定账簿核算。截至2012年底,上述资金已支出22.03万元,主要用于房租、办公经费等。
6.2012年,局本级将11个会议的45.18万元支出转嫁下属单位,将30个会议的373.74万元支出转嫁其他单位。
7.2012年,局本级向下属单位转嫁因公出国(境)支出63.4万元。
此外,2012年,局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107个;局本级3个因公出国(境)团组存在超天数、人数等问题,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擅自增加出访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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