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首席记者 王彬) 王大爷到银行时刚关门20秒,因急于进入办理业务与保安发生争执,被保安摔下台阶。昨天,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保安伤人获刑,王大爷获得银行赔偿16万元。
去年7月的一天,60多岁的王大爷到银行缴纳电话费,拿号后发现前面有200多人在等候,他尝试到自动交费机交费未能成功,又到银行隔壁的ATM机上存完钱回到银行后,被保安小郝告知银行已下班。王大爷发现此时5点刚过20秒,仍有几十个人在大厅等候,距离自己的号还有100多个。他一边大呼“不公平”,与小郝理论,一边使劲往里挤。小郝突然抱住王大爷的腰使劲往后拉扯,将其从两级台阶上摔下,甩出四五米远,重重地摔在地上,造成多处骨折。后来,王大爷出现腰疼、腿疼,骨质疏松、营养全面缺乏等症状。
事发后,小郝被公安机关抓获,以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一年零四个月的有期徒刑。银行垫付了医疗费等7万余元。但就其他的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王大爷将银行、保安公司和小郝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3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小郝作为银行保安,在履行工作过程中,将王大爷打伤,其故意伤害行为已被判处有期徒刑,银行作为雇用小郝的单位,应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小郝所在的保安公司在整个事件中无过错,无需承担责任。王大爷在银行营业时间结束后,仍坚持进入银行办理业务,并与小郝在此问题上发生争执,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法院判决银行承担80%的责任,王大爷承担20%的责任,银行赔偿王大爷各项损失共16万多元。宣判后,王大爷和银行都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发生纠纷时要克制情绪
保安小郝的不冷静,让他自己受到刑事处罚,也让单位承担了高额赔偿责任。
海淀法院法官表示,故意伤害他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除要赔偿给他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外,情节较轻的可能被治安拘留,情节较重的可能要判刑。因此,伤害他人,不仅会给自己带来经济压力,还会影响自己的前途。在与别人发生纠纷时,一定要克制自己的情绪,互谅互让,冷静处理,避免发生身体冲突。
(原标题:抱腰一甩 摔出16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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