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定平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快棚户区改造,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会议决定,今后5年再改造城市和国有工矿、林区、垦区的各类棚户区1000万户。这项重大政策举措,对广大棚户区居民来说,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出门就下坡,雨天漏不停,挑水累倒汉,生火愁煞婆”,这是一些网友总结的资源型城市棚户区居民生活现状,闻后令人揪心。为了解决这些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早在2004年李克强主政辽宁时,他就痛下决心“就是砸锅卖铁,也要让群众搬出棚户区”。如今国务院常务会议重点研究部署棚户区改造,可以说这既体现政府的执政为民,也给广大棚户区居民送去了改革的红利。
加快棚户区改造,那些城市低收入群众无疑是政策的最大受益者。不过深入分析,受益面还不仅于此,对于我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这项政策举措有着积极推动作用。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形势总体平稳,但受国际经济形势不振、贸易保护壁垒高筑等影响,再加上我国目前正处于调结构、转方式的特殊阶段,我国经济多少也面临一些压力、经历发展“阵痛期”。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5年内改造1000万户棚户区”,无疑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动力。棚户区的拆迁改造,一方面可以增加社会投资,拉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还能为千百万打工者提供就业机会,可以说是一举多得、一举多赢。
除了上述两者之外,其实加快棚户区改造对于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也大有裨益。调整经济结构最重要的是扩大内需,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又在于城镇化。而当前我们在推进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城乡之间“二元结构”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城镇内部“二元结构”现象又在显现,在不少城市一边是高楼大厦、一边又是低矮破旧的“棚户区”。因此,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这个领域的民生投入,本身就是结构调整,是转方式的应有之义。
正如国务院常务会议所指出的,棚户区改造既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重大发展工程,不但可以有效拉动投资、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还可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破解城市二元结构,提高城镇化质量,可谓是“一石三鸟”。各级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快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切实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把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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