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整合强制执行的标准
有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有5000多项食品安全标准,食品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助理王竹天研究员对此表示,标准数量多并不一定是好事。
王竹天解释说,食品标准过多可能会带来两个问题,一是重复交叉和矛盾,二是过度管理。标准的重复交叉和矛盾,会对标准的使用带来很大的不便,不仅让生产者无法找到应当遵循的标准,还会在监管中出现“标准一大堆,不知用哪个”的现象。甚至有时还会让不法分子钻空子,导致市场上产品鱼龙混杂的局面。
王竹天表示,严格的食品标准未必是科学的食品标准。当前食品标准清理工作就是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将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建立唯一强制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力图解决这一混乱局面。
王竹天强调:“建立科学、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仅能为保障食品安全奠定坚实基础,还能促进食品行业的发展。”
食品安全标准要符合国情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体系,在标准制定的程序、原则、框架方面已经逐步与国际接轨,但标准与国际接轨并不意味着照搬国际标准。
据食品风险评估中心标准一部主任樊永祥介绍,国际标准对于各国没有强制的法律效力,一般仅供参考,仅在特定的场合,需要协调国家之间的贸易争端或纠纷时发挥作用。各国应当以风险评估结果为主要依据,以相关国际标准和风险评估结果为参考,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客观实际的需要,制定适应本国国情的国家标准。
针对各界对食品安全标准缺失、落后的质疑,樊永祥说,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的大前提,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门槛。食品安全标准是在这一前提下,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二道门槛。所以,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如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掺杂使假的行为,本身就违反了法律规定,无需以食品安全标准作为监管依据,更不能以没有标准为理由逃避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和监管责任。他举例说:“现在出现的‘混合肉’本身就是违法的,如果为‘混合肉’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那是非常荒谬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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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无污染”并不科学
据食品专家介绍,声称“无污染”等是不科学的,其真实性值得怀疑。众所周知,微生物、一些化学污染物等在环境中无处不在,因此,我们用作食品原料的粮食、肉等从一开始就很难“零污染”,食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也不可能全部在真空过程中完成,因此,我们吃的食品都可能存在这些污染,“无污染”是很难做到的,我们能做到的是控制这些污染不会给消费者的健康带来损害。专家提醒,消费者一定要正确认识这些声称,它们很可能只是商家利用了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的误解,宣传自己产品的一种手段。
食品添加剂的违法添加包括超范围使用、非法添加等形式,比如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不是食品原料或食品,也不是食品添加剂,而是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因此,无论添加多少,均是违法行为。前段时间出现的染色馒头使用的添加剂“柠檬黄”,是食品添加剂,允许使用,但不能超量。一些企业为了食品的卖相,在生产过程中过量添加,就属于超范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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