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电梯数量快速增加,截至2012年底,全国在用电梯已达到近245万台,而且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递增。目前,我国电梯保有量、年产量、年增长量均为世界第一。这组数字说明,我国的电梯安全管理压力巨大。
另外一组数字更让人担忧,我国85%的在用电梯是2002年以来新增的,目前多数使用时间在10年以内,所以目前全国范围的电梯老化问题并不十分突出。但在北京、上海等电梯使用较早的城市,已经出现部分电梯老化,故障增多的情况。
而且随着时间推移,电梯老化问题必将集中显现,电梯故障和事故可能会大幅增加。由此可见,除了加强日常维护和保养,如何让老旧电梯安全退役也是一个必须要考量的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阚珂说,法律对于特种设备的强制报废设定了三个条件。
阚珂:第一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第二是无改造、修理价值,第三是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报废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特种设备是否应该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后强制报废曾有争议,最终的法律并没有将设计使用年限作为报废的强制条件,而是允许通过检验或安全评估的特种设备继续使用。阚珂解释说,由于特种设备的使用程度不一样,磨损程度也不同,所以很难界定使用多少年必须报废。
阚珂:我们是要严格管理,但又是一个实事求是。特种设备价值非常高,如果它没有问题到这时让它报废,还不可以。
国家电梯监督检验中心副主任马培忠也赞成报废条件不搞“一刀切”。
马培忠:电梯跟汽车一样,要看使用的频繁程度、在什么路况下开、载荷是经常超载还是轻载,电梯也是这个道理,所以要通过电梯的维护保养、大修或改造,保持每个部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这是最重要的,并不一定要多少年就把这个电梯更新掉。
法律强化了特种设备生产安装、经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全过程监管,确立了特种设备身份管理制度、质量责任追溯制度、产品召回制度等。希望这张安全保障的法律网能够真正网住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特种设备安全法》自明年1月1日起实施。(记者侯艳 马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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