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端端地过马路,却被路过的小车司机“揩油”。昨日,说起在街头碰到的这桩委屈事,武汉的韩红雨(应当事人要求化名)依旧气愤不已,联想到三个月前也曾遭到过一次性骚扰,她称,“一定要把他找到,让他受到惩戒。”目前,韩女士已报警并正在网上征集线索寻找当事司机。
当事人:过马路遭遇“咸猪手”
韩女士今年28岁,家住青山区。遇到这件让她气恼的事,是在6月26日。
当天,她从武昌一家公司下班,乘坐公交车回家,在青山和平大道建设三路站下车后,已经是下午6点半了。她走到建设三路与和平大道交会处的十字路口,准备穿过人行横道线回家。
“当时绿灯亮了,我开始过街。已经走了大半的时候,一辆银灰色的小轿车从建设三路向和平大道左转过来,开到距我几米远的时候,开始减速。”韩女士说,自己停住了,准备让小车先走,但相距一米处时,小车贴过来,司机伸出了左手,她往后退了一步,但司机的手还是从她胸前左边摸到右边,然后迅速驶离,整个过程只有几秒钟。
“当时我还没反应过来,走到路边后,才意识到受到侮辱。”昨日,面对记者,个头不高但较为丰满的韩女士依旧气愤不已。她说,当时她一边走一边哭,回家后情绪激动地向老公讲述此事。
“他见到我才伸出手来,手还伸出来那么长,可以肯定就是故意的。”韩女士说,此前她也被人性骚扰过,为了不让其他女性再遇到这样的事,不让这样的歪风邪气滋长,她和老公随后报警。同时,她在本地一网上论坛上讲述了此事,并征集目击此事的网友,希望能提供线索,追查到这名小车司机。
派出所:暂时无法对该行为定性
昨日,记者和韩女士来到青山区红卫路派出所,调看视频监控录像。
监控录像显示:6月26日18时32分30秒,身穿红色短袖上衣、半短裤的韩女士出现在画面中,准备从和平大道建设三路路口过马路。绿灯亮后,她顺着斑马线前行。32分45秒,一辆银灰色的小轿车从建设三路左转,向和平大道建设二路方向驶去,车辆打着左转灯。32分55秒,韩女士与小轿车近距两三米,她站在斑马线上没动,小车则放慢了速度,随后缓缓贴近韩女士。32分57秒,小车司机手伸出窗外,在与韩女士上身接触后,小车加速驶离。
记者发现,由于视频清晰度不高,小车的牌号看不清。
当天报警后,韩女士三次来到派出所,希望警方能够找到当事司机,昨日,她第四次来到派出所。“开车的司机貌似40岁左右,比较胖、圆脸、寸头,皮肤较黑,当天穿了一件白色T恤。”韩女士说,从这辆小轿车车头上的三个字母推断,这辆小车的品牌是上海华普。
而据值班民警说,6月26日当天,该派出所接到了韩女士的报警,一听事情的经过,几个民警都觉得匪夷所思,“从来没听过开着车袭胸这种事”。但还是很快调出了监控录像,确认了报警人所述的情况,并做了相关笔录。该所副所长尹兵连续看了6遍监控视频,暂停、回放都无法看清车牌号。
昨日,尹兵告诉记者,寻找该车,目前只能采取“以车找人”的办法。但车牌号又不清楚,唯有通过技术处理,再进行海量比对,才可能查清车牌号,找到司机。对于该男子的行为如何定性处理,他说,“根据监控录像,暂时还无法判定该行为是否属于故意,因此不能马上定性,需要先找到当事人才行。”
律师:涉事司机涉嫌猥亵妇女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付军律师认为,该男子的行为虽不构成强制猥亵罪,但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已涉嫌猥亵妇女。按此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但如果该男子没有故意,只是不小心伸手碰到,便不构成猥亵。
韩女士在本地一家网站发网帖讲述自己的遭遇后,不少网友纷纷对她表示支持。网友“哲熙”代表了不少人的意见:女同胞遭遇到类似事情后,一定要及时报警,避免助长骚扰者的无所谓态度,争取让其受到惩处。一些网友也跟帖反映自己受到骚扰的情况。不过韩女士说,暂时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武汉市妇联权益部相关负责人说,盛夏炎炎,也是女性遭受类似骚扰的高峰期。为避免受到侵害,她建议,女性在日常人际关系中,与男性交往要落落大方,尽量避免过分女性的言辞和腔调,衣着方面也须注意,着装不要太过“清凉”。一旦遭到性骚扰,千万不要惊慌失措,也不要使用伤害性语言,以免激怒对方,在这个时候,被骚扰者的镇静和机智非常重要。利用回避、暗示等方法,不露痕迹地令对方尴尬,机智地制造脱身机会。如果不听规劝,可暗中录下其不法言辞,稍后向警方举报。
红卫路派出所副所长尹兵建议,女性一旦遇到性骚扰,要学会当众喊“色狼”,向周围市民求助。“在这起案件中,如果韩女士当时能快速记下车牌号,警方便可以快速找到当事人。”尹兵说,女性在不便或无力对抗侵害自身权益者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可记下当事人的体貌特征及车牌号等线索。记者 刘利鹏 汪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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