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发生的地方
辛女士正在医院接受治疗,仍未完全清醒
从7月1日开始,“不要碾死我”成为一个舆论热点,在网络上广为传播。
为何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却触动了社会的痛处,成为热议的话题,并引发广泛关注?昨天,河南商报记者多方走访,还原事情的来龙去脉。
事件
6月30日下午1点30分左右,摄影爱好者聂先生目睹了荥阳市中原路与万山路上的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罐车撞了一名骑电动车的女子后,聂先生说听到女子向司机喊:“不要碾死我!”聂先生将事情经过告诉了河南本地一网络媒体的记者。
7月1日12点32分,这家媒体发布了这篇报道。报道中称:“司机中间站起身的时候,妇女明显非常害怕,连声喊疼,并央求‘不要碾死我’。”
报道发出后,立即引发了关注。截至昨晚10点,已有新华网、人民网、新浪、腾讯等100多家网站转载。
7月1日当天,有网友将此事发到了微博上。包括羊城晚报、广州日报、财经网等数十家外地媒体的官博都对此事进行了转发。
昨晚10点,河南商报记者在百度输入关键词“不要碾死我”,共搜索出2680000条信息,均与荥阳的这起交通事故有关。在新浪微博上也能搜到47551条与之相关的微博。
经过三天的发酵,此事已成了热门事件。“这句话触动了社会的痛处。”一网友在转发微博时说。
当地交警:这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
昨天,河南商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荥阳市交警部门通报称,这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6月30日的下午1点半左右,司机朱先生驾驶大型水泥罐车,在荥阳万山路上撞了骑电动车的辛女士。
昨天,河南商报记者来到现场时,事发地已没有血迹与拖行痕迹。但电动车前罩的碎片,仍散落在斑马线上,此处没有红绿灯。目击者聂先生介绍,当时,辛女士从小道拐上万山路时被罐车撞上,被拖行一段距离后停下。电动车与路面摩擦,火花四溅。
“是她从慢车道上拐到快车道时撞上的。”昨天,罐车司机朱先生说。
昨天,荥阳交警称,涉事车辆已被扣留。因辛女士的伤势较重,导致笔录一直没有做,事故具体责任划分还待认定。
目击者:伤者曾喊“不要碾死我”
聂先生说,罐车是在万山路西侧撞的人,当时自己的车停在对面,用相机拍下了撞人后的现场照片。万山路的机动车道是双向四车道,宽10多米。聂先生称,自己拍摄的地点,距罐车停靠位置大约10米。他说他听见伤者喊:“不要碾死我,不要碾死我!”
“是用河南话喊的。”聂先生告诉河南商报记者,司机停车后,下车蹲在车旁查看情况。随后起身走向车门。就在这个间隙,车下的伤者喊了那句话。
距事发现场有10多米远的一家商铺的老板称,确实听到了伤者的哭喊,“但没听到喊什么。”
昨天,河南商报记者见到了躺在荥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病房里的伤者辛女士。主治医生邢小浩说,伤者右臂和右侧三根肋骨骨折,头枕部有裂伤,所幸只伤到了颅骨。“她惊吓过度。”伤者儿子说,她夜里双腿还会因为害怕而发抖。
但辛女士称,也记不清是否说过“不要碾死我”的话。她只是告诉河南商报记者,“听到一声响,就到车底下了,接下来发生啥都不知道了。”
罐车司机:伤者没说这句话
昨天下午,河南商报记者找到了司机朱先生。
作为当事人之一,面对网络上的评论,他觉得自己很委屈。“我也没有逃逸,网上都在批评我。”他说,事发后他下车查看,发现车底有名受伤的女子,身上有血。“我听到她喊疼了。”朱先生称,随后,自己起身走到车门,是为了去车里找手机打120。“伤者没有说‘不要碾死我’。”他坚称。
在120赶到之前,他钻到车底将伤者抱出来,自己的衣服上也染了血,警方还拍了照片取证。
120赶到,朱先生从伤者包里拿出手机,给伤者的丈夫楚先生打了电话。该说法得到了楚先生的证实。
事发后,楚先生赶到医院时,看到浑身是血的朱先生呆呆地站在一旁。“事后司机表现得可不赖。”楚先生这样评价。“年轻人,没见过这种事,肯定也吓得不轻。”楚先生说一直到他来到急诊室,才提醒司机去事故科处理事故。
观点
网友:这句话让人感到痛心
“不要碾死我”这句话,在微博上被广泛转发。
@为梦想而奋斗的ATM:今天看到的最痛心的一句话,司机害怕受害者无休止的索赔,还不如赔上一死,受害者只担心自己的一条命。
@StacyDai:司机怕受害者后面的索赔,受害者怕被司机无情地碾死,这两者都没错,因为这已经不是新鲜的事情了,社会,我该如何判断?
@Ronald_Ju:无论是谁的过错,让一个被碾在轮下的受伤者如此惶恐地说这样的话,都是社会的悲哀,交通事故定责与此无关。
专家:舆论更愿意相信她说过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史璞说,不管伤者有没有说过“不要碾死我”,舆论都选择性地更愿意相信她说过。网友心态就反映了整个社会的心态。
社会上确实发生过很多极端案例,包括“小悦悦事件”、“跌倒扶与不扶”问题的讨论,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已经到了非常危险的境地。
一些极端案例的出现,导致司机担心被讹诈、伤者担心二次碾压。这已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问题了。史璞说,发生事故后,人们首先应该想到的是救人。但现在社会的普遍心理是在生命和利益之间权衡,为了减少利益的损害,不惜去互相残害。
在史璞看来,法律对人是被动约束,如果要转变这种意识,就要让民众从意识里重视生命、重视人权,对生命建立起有效的保护措施。
链接
2006年4月4日,台州市黄岩区双江丹桂花苑小区一老人,在小区里散步时被撞倒,随后被反复五次碾压后身亡。
2008年7月,登封市嵩阳路上一女子被轿车撞倒,半边身子被压在车轮下,市民援手抬车救人时,醉酒司机却猛加油门,致使前后轮三次碾压过伤者的身体。
今年5月8日,福州一公交车将一对母女卷入车底。司机随后倒车,将其母亲碾死。最后司机被周围群众围殴致死。
6月25日,广州的一名司机撞倒4岁男童后,反复碾压,路人制止未果,致男童死亡。
……
“交通事故里,若司机在事后没有采取积极的救援措施,而是对伤者二次碾压,就会从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升级为故意杀人案。”昨天,河南奕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明华说。
我国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的法定最高刑为7年。对于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而情节、后果均特别严重的刑事犯罪,法律一定会予以严惩。
漠视甚至伤害他人的生命,自己也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记者手记
增添正能量
从你我做起
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却成了社会热点。正如网友所说,这可能触动了社会的痛处。
小悦悦事件以后,救不救人、跌倒扶与不扶,都需要讨论,需要撑腰,确实将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信任问题,推到了我们每一个人面前。
面对这个问题,我们该怎么办?
只要社会环境正常,我们都不做冷漠的路人,就算遇到危险,你我也都是安全的。
停止指责与猜忌,从自身做起,为社会能变得更好而努把力。(河南商报记者 程国昌 实习生 宋聃/文 记者 邱晓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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