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奶河”流出了什么秘密?——云南东川小江污染事件追踪
继“红豆水”之后,云南东川因污染而变成白色的小江又被冠以“牛奶河”之称,罪魁祸首正是当地企业。
按环保部门的说法,直接排污是不允许的,一经发现将“强制规范,高限处罚。”为什么多年来排污企业仍能照常运转?每年上千万元的利润与10万元罚款的背后,折射出怎样的现实?
“牛奶河”:来自何方流向何处?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开采铜矿历史悠久,新中国成立后,这里成为云南重要的工矿区。长江支流小江流经此处,汇入金沙江。
然而不久前,有媒体拍到了这样的画面——灰白色的小江水像牛奶般源源不断地汇入金沙江。两江交汇处,呈现出泾渭分明的“两色水”,并最终融为一起,向下游奔流而去。几个游泳的孩子爬上岸边,身上黏着白花花的泡沫……
事实令人震惊——小江水已被严重污染,成为沿岸村民口中的“牛奶河”!而里面白色黏稠的尾矿水正是来自沿岸大大小小数十家矿业企业。
73岁的张万珍老人住在小江旁的撒海村,见到记者,指着山上的矿业企业说:“这里的污染已经好多年喽!我们都不敢喝河里的水!”
据老人讲,长期污染给沿岸村庄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庄稼长不好,产量低,曾经以种地为生的村民们开始去矿上打工挣钱,种的粮食不够吃了就买着吃。
村民钱万刚说,这里原是比较适合种植的河谷地带,“小江西瓜”在云南小有名气。可是由于污染,“小江西瓜”已经好几年见不到了。“这里种啥粮食我们都不敢吃,都拿出去卖了。”
偷排:侥幸背后的责任缺失
“牛奶河”污染问题曝光后,昆明市环保局出具了鉴定结论,在小江水中提取的污染物含有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公安部两次派督导组赴云南现场勘查督办,并将该案作为部督办案件,直接商请检察机关强力推动。当地公安机关确定东海矿业有限公司、兆鑫矿业有限公司和东川通宇选矿厂三家企业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立案侦查。
日前记者走进涉案企业东川通宇选矿厂车间,一股辛辣难闻的味道扑鼻而来——含硫化钠、砷等成分的生产废水就在这里贮存并排走。
据了解,这家企业从山里采的原矿经过打碎进入浮选池,通过投放硫化钠等物质,提炼出含铜成分,再加入干燥剂进行脱水。精选1吨铜矿需要4吨水,会造成2至3吨废水。废水应该统一放入尾矿库进行处理,可以循环使用,但不允许直接排放。但实际情况是,企业将废水直接排入了小江。
记者注意到,排污渠道有自然形成的山洪水沟,有修造的暗沟。有的排污口非常隐蔽,隐藏在悬崖下。排污口外,残存着厚厚的尾矿渣沉积物。
在寻甸县看守所,记者见到了东川通宇选矿厂法人代表罗某。据他交代,自2003年建厂以来至2013年3月,在环保设施不健全、未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投入生产,主要产品是精铜矿。
“为什么不建尾矿库而是直接排放废水?”
“我也考虑过,但是建正规尾矿库投入太大……”
罗某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建一个尾矿库要1600万元,可使用7至8年。过去十年,平均年产量1500吨至1800吨,每吨铜处理污水的成本就达1000多块钱,再算上维护费,利润要减去近一半……
“还是心存侥幸,晚上偷排废水,没想到对环境造成这么大破坏。”罗某说。
昆明市公安局环保分局局长王丽昆说:“涉案三家企业都存在将洗矿污水通过直排或埋设地下暗管的方式排放,致使有毒有害物质流入小江,造成小江水体和流域土壤的污染,危害水生生物,淤塞河道,导致牲畜不能饮用、农田不能灌溉。”
处罚:10万元罚款与上千万元利润背后的利益逻辑
我国刑法规定,违规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均构成污染环境罪。为什么这些企业敢以身试法?
东海矿业有限公司的厂长李某说:“我们交过罚款,去年就交了10万元。”
区区10万元与企业上千万元的年利润相比,不值一提。
据了解,环保部门负责日常环保监管和执法工作,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给公安司法机关。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环保部门却存在执法不到位、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而公安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又存在取证难、鉴定难、认定难等问题。
处罚力度轻、违法成本低,导致污染环境犯罪愈演愈烈。
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降低了污染环境罪的定罪量刑门槛,体现出“从严惩治”的决心。公安部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以此为契机,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加强与环保部门的协作,坚决依法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活动。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文杰认为,随着国家对环境污染惩治经验的不断积累,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用更为严格的刑法等措施来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监管,必然是一个不可逆的趋势。
针对这起严重污染事件,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马维亚说:“公安机关将对污染环境犯罪活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犯罪线索。对重大污染环境案件,公安部将挂牌督办,坚决一查到底,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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