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了《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中明确指出了规划范围,分析了灾区特点及重建条件;明确了重建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介绍了重建分区、城乡布局、土地利用等问题。同时还涉及了重建中有关居民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特色产业、生态家园、政策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规划用860亿元、三年时间,完成芦山地震重建工作
该规划的制定,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在地震灾害评估、地质灾害排查及危险性评估、房屋及建筑物受损程度鉴定评估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经过专家论证,广泛听取了各方面意见。根据《四川芦山“4?20”强烈地震灾害评估报告》①,地震波及区域划分为极重灾区、重灾区、一般灾区和影响区。本规划范围为极重灾区和重灾区,包括雅安市芦山县、雨城区、天全县、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等6个县(区),以及成都市邛崃市的6个乡镇,共102个乡镇,面积10706平方公里,2012年末总人口114.79万人。规划中表示,此次重建将借鉴汶川、玉树等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成功经验。用三年时间完成恢复重建任务,使灾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得以恢复并超过震前水平,为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重建任务,恢复重建资金总需求经测算约为860亿元。
重建原则,安全第一规划中,明确了重建原则,包括科学重建、民生优先、保护生态、创新机制等。其中安全第一的原则也被明确提出,规划要求重建要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布局,科学选址,有效避让地震断裂活动带引发的难以防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泄洪通道,确保选址安全。严格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农村居民住房实行强制性抗震设防标准,确保重建工程质量。
对于重建目标该规划提出,用三年时间完成恢复重建任务。达到户户安居有业、 民生保障提升、产业创新发展、生态文明进步、同步奔康致富。规划将重建区域进行了分区,分为人口集聚区、农业发展区、生态保护区、灾害避让区。其中灾害避让区明确提出,不宜恢复重建居民住房和永久性设施,位于区域内的住户应实施避让搬迁。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将充分尊重居民意愿该规划明确提出,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要充分尊重居民意愿,注重节地、安全、经济、实用,突出地域特色和民族传统风貌。根据房屋受损程度鉴定结果,对能够维修加固的居民住房,尽可能维修加固,不推倒重建。农村居民住房重建,经过评估通过维修加固可以安全使用的住房,应实施维修加固。必须新建的住房,要科学选址,做到结构合理、开间合度、面积合适,在尊重农村居民意愿和方便生产生活的基础上,适当集中建设。采取统规统建、统规联建、统规自建等方式推进农村居民住房重建。灾区住房损毁、需新建住房的农村居民可在城镇购房落户,同等享受农房重建补助政策。
关于抗震设防方面,维修加固后的住房应具备抗御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能力。新建住房建筑结构质量必须符合抗震设防要求,按照当地抗震设防烈度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灾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执行农村居民住房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
关于技术支持方面,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当地农村居民住房结构和受损情况制订维修加固技术方案,为新建住房免费提供多样化的设计样式。加强农村建筑工匠、乡村干部技术培训,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住房维修加固和新建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切实保证建筑质量。
关于配套设施方面,原址恢复重建的村庄,与农村居民住房重建同步恢复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安置的居民点,根据其人口规模,配套必要的基础设施,合并设置粮食晒场、临时堆场及小型运动场地。分散居住的乡村地区,在人口分布较为集中的地点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服务周边群众。充分利用山、水、田、林等自然条件,突出历史文化传承,建设绿色乡村,打造富有特色魅力、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家园。城镇居民住房重建,将根据城镇总体规划,按照受损房屋的评估鉴定结果和抗震设防要求,分类实施城镇住房维修加固和新建。新建住房采取保障性住房、商品房等多种途径建设,注重节约集约用地、紧凑布局。尊重原有房屋和土地产权关系,减少因重建过程中产权调整而产生的纠纷。大力推广节能节材环保技术,积极推行绿色建筑标准,有效利用可再生能源。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