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非功过不能简单判断
“影子银行”对于中国金融市场的破坏性极强。2008年爆发的美国金融危机,“影子银行”就被视为始作俑者,因而其监管教训难以忽略。
“影子银行”既为引发金融危机的“罪魁”,是否当斩立决呢?有关专家给出了否定的答案,在中国,“影子银行”往往集中于一般金融业务以外的空白区域,显示了一定的市场必然性。
银监会分管信托等业务的副主席蔡鄂生直言,“影子银行”是长期管制利率导致的必然结果,作为正规融资渠道的一种补充,其存在和发展有其合理性,甚至有其必要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巴曙松也表示,“影子银行”的资金流向绝大部分都流入到实体经济,填补了在正规银行信贷服务里满足不了的融资功能,这和通常所说的与实体经济脱节,与风险分散和高杠杆扩张为基本特点和功能的、达到金融工具价格泡沫扩张的“影子银行”有根本差距。
过去数年间,中国式“影子银行”迅速膨胀,作为变相的信贷产品,为经济输送了大量资金。2012年中国社会融资总额为15.76万亿元,其中非银行信贷占比为48%。
银行的表外融资规模逆监管迅速扩张。截至2012年底,银行理财产品余额7.6万亿元,信托行业资产管理规模突破7万亿元,这两项业务是银行表外融资业务的最主要组成部分,而在2008年末,这两项数据总额尚不足2万亿元。
但在银行业内,对此问题的看法存在巨大反差。2012年10月,肖钢撰文称:“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根本就是一个庞氏骗局,在一定的条件下,投资者一旦失去信心并减少购买或退出理财产品,这样的击鼓传花便会停止。”当时,这一言论将银行信贷表外融资的风险担忧推至高潮。
据有关媒体报道,银监会内部对影子银行的界定口径也有差异。一位银监会部门负责人表示,从个人的角度,他在一定程度上赞同肖钢有关“庞氏骗局”的界定。他解释道:个别理财产品不在乎老的投资是否有足够的收益支付给投资人,而是发新产品募集资金置换到期产品,这不但具有国际上通行的“影子银行”特征,而且具备“庞氏骗局”的性质。
多位业界人士也提醒,监管部门和决策高层需正视中国式“影子银行”的存在和多重作用。“影子银行”之所以像“影子”,是因为其信息披露不充分,从而导致金融监管和社会监督困难重重,更甚者,则会导致非正当竞争和欺诈等违规甚至犯罪行为。为此,应加强和规范银行表外业务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允许合理的风险暴露和市场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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