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挂牌督办中储粮林甸直属库火灾事故
2013年07月24日 14:42:07来源:
法制日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下发通知,将对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林甸直属库“5 31”火灾事故实行挂牌督办。 2013年5月31日13时15分左右,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花园镇内的中储粮林甸直属库发生火灾,共有78个储粮囤表面过火,储量4.7万吨。经大庆市消防部门和中储粮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初步核定,火灾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7.9万元人民币。其中粮食损失约1000吨,包括玉米约600吨、水稻和大豆各约200吨,价值284万元,其余部分为储粮资财损失。
通知指出,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林甸直属库“5 31”火灾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通知要求黑龙江省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督促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抓紧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彻查事故原因,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备案后,请黑龙江省按照有关规定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委会负责督促落实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及有关整改措施,并及时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标签:中储粮|火灾责任编辑: 吕术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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