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内地妇人为逃避“超生”,上月22日在落马洲闯关来港分娩,第一次报称怀孕24周被“打回头”,2日之后再经罗湖入境时作动,结果成功在港诞下女婴,却因“作出虚假陈述”罪名被捕。这名妇人24日抱着刚满月女婴,到香港九龙湾宏天广场入境事务处办理延长保释手续期间,声称不满未能为女婴取得出生证明而大吵大闹,并抱同女婴卧地不起,惊动警员到场相劝,扰攘一番才平息。
曾虚报怀孕仅24周现保释
大闹入境处内地女子姓江(27岁),由于曾虚报怀孕仅24周,目前仍因涉嫌“作出虚假陈述”保释候查。据悉,江妇是福建人,在福建与夫育有一子一女,在再度怀孕后,为逃避“超生”被罚,计划来港闯关生仔。
24日早晨江姓妇人在小叔陪同下,抱着女儿到九龙湾宏天广场入境处办理续保手续时,突以女儿仍未能取得出生证明大吵大闹,并抱婴卧地不起。警方在上午11时47分接报到场介入调停,扰攘一番她才情绪平复离开。
入境处:待调查完成才办手续
香港入境处发言人回应事件时表示,早前一名内地孕妇试图经落马洲管制站进入香港不果,她于两日后再次试图经罗湖管制站入境时出现阵痛征状,经驻罗湖管制站医生检查后,确认需实时送院,她并于同日在香港医院诞下婴儿。及后该内地孕妇因涉嫌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陈述而遭入境处拘捕。入境处会待有关调查工作完成后,才会为有关婴儿办理出生登记的手续。
发言人指该内地孕妇24日在入境处办理延长保释手续,以等待进一步调查时,突然情绪失控,但经劝喻后,她已完成延长保释手续并离开入境处。
任何人士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陈述即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港币15万元及监禁14年,其协助及教唆者亦会遭受检控。
香港特区政府已落实多项政策措施,将来港产子的非本地孕妇数目,限制于香港医疗体系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当中包括要求怀孕后期(即28周或以后)的内地孕妇在进入香港时必须持有并向入境处人员展示其预约分娩服务确认书,否则可能会被拒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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