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25日电(记者周英峰 华春雨)“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彰显着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整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和不懈努力。
改革开放任务越繁重,越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越要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更凸显出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权力、反腐败、抓作风的重要意义。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是时代提出的重大而紧迫的课题。
用制度管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乱发津贴补贴,在一些地方和部门长期存在。7月12日,监察部等部门对外公开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即将于8月1日起施行的这一规定明确: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将承担纪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党的规章制度是党的法律。”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室主任李春华说,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建设廉洁政治的重大政治任务,这一规定是反腐倡廉的具体措施,也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有法度。5月27日,《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公布。
制定条例对党内法规的制定权限、制定原则、规划与计划、起草、审批与发布、适用与解释、备案、清理与评估等作出明确规定;备案规定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的原则、范围、期限、审查、通报等提出具体要求。
专家认为,这两部党内法规是党内的“立法法”,其出台标志着党迈出了用制度约束权力的重要一步。
“两部党内法规的制定和公布,表明我们党将通过规范党内法规的制定、审查、备案和清理活动,推进科学执政、依法执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说。
此外,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还对领导干部用好手中的权力提出新的要求:“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责任与权力是对应的,权力行使必须有规可循,必须受到制约和监督。
中央党校教授、党建专家叶笃初指出:“制度建设具有极强的传递性,不仅对当代、也会对后代产生影响。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将有力保障中国共产党实现长期执政。”
在从严治党的同时保证依法行政。新一届政府组建以来,加大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提出,要“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给权力涂上防腐剂、戴上‘紧箍咒’”。同时,新一届政府抓紧推进职能转变,下决心把该放的权力放下去,取消和下放165项行政审批事项,致力于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的漏洞。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立足于人民主体地位和有效监督权力的实践,强化权力运行的规范性和透明性。”中央党校教授蔡志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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