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某出庭受审。京华时报记者张剑摄
北京化工大学大四学生田某,为发泄心中不快,于今年5月9日凌晨,在宿舍楼卫生间抽烟后,将卫生间杂物点燃。昨天上午,涉嫌放火罪的田某在朝阳法院出庭受审。对于作案的动机,田某称,自己上大学后一直不适应,导致心中不快,还曾因作弊被处罚可能影响毕业,因此一时冲动。
数百学生紧急疏散
昨天上午9点半,瘦高的田某被带进朝阳法院刑事审判庭。被捕前,田某是北京化工大学机电工程学院的大四学生。
检方指控,今年5月9日2时40分左右,田某在北京化工大学学生宿舍6号楼4层北厅男厕所内,为发泄心中不满,用打火机将男厕隔断间内杂物点燃,造成整个男厕PVC管道全部烧断,电路烧毁。经鉴定,造成经济损失3730元。
火灾发生后,校保卫处工作人员迅速进入现场灭火。5辆消防车也赶到现场。按照应急预案,6号楼内数百名学生被紧急疏散。因扑救及时,除卫生间内的物品被烧外,未造成其他损失,也没有人员伤亡。
事后,校保卫处工作人员通过查看监控录像,发现田某在凌晨2时40分左右进入卫生间,其出来后便发生火灾。案发前一天,田某还曾挪动摄像头。田某随后被警方拘传。
意识到自己闯大祸
庭审中,田某对于自己放火的行为没有提出异议。
据他交代,事发前,他起床到卫生间小便,点了根烟。由于一直心中不快,在抽过烟后,田某用打火机将卫生间内的废弃饮料瓶、编织袋及纸箱等杂物点燃,随后返回宿舍。
回到宿舍不久,就有人喊“着火了,赶快往外走”。
田某随着同学一起向楼外转移,“当时楼道里烟很大,有种伸手不见五指的感觉”。在楼外,看着数百名疏散出来的同学,以及多辆赶来灭火的消防车,田某感到后悔,称“基本上意识到自己闯了大祸,后果很严重”。
校方发函表示谅解
田某说,大学四年中,他一直感到不受重视,心情不是很好。2013年年初,在期末考试时,由于作弊,被处以留校察看一年,这意味着他无法按时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之前谈好的工作也将泡汤。“就觉得点燃这些东西是一种发泄,感觉挺痛快的。”田某说。
北京化工大学出具情况说明证实,田某在模具设计考试中,携带与考试有关的资料,被认定为作弊,被处以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
检方建议,对田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到四年。而田某的辩护律师表示,田某的行为并未造成重大损失,且认罪态度良好,没有主观恶意,建议判处其缓刑,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北京化工大学向法院发函表示,已经谅解田某的行为,提请法院对田某宽大处理。
田某对自己的行为十分悔恨,特别是辜负了父母的一片苦心。希望能获得宽大处理,用实际行动改过自新。此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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