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题为《湖南近百农民立“生死状”讨5亩地》的报道,引发各界关注。26日晚间,湖南安化县委宣传部对外表示,当地政府和官员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组就此开展调查。
媒体报道称,湖南省安化县乐安镇蚩尤村夏家组村民们一直想讨回划拨给梅城供销社的5亩土地,今年7月5日,在镇政府和村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梅城供销社思游分社私自将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及房产以70余万元卖给他人。为此,村民们签立“生死状”讨要土地。
安化县委宣传部通报称,经初步查明,梅城供销社思游分社坐落在乐安镇思游管区大禾村(现为蚩尤村夏家组),房屋始建于1969年,后经1978年、1980年和1981年三次扩建而成。它总占地面积7.468亩,总建筑面积2495平方米,于1987年12月23日补办了(1987)安建补征字第124号基本建设征用土地手续,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划拨建设用地。2003年,该社为偿付社员股金,已处置约500平方米土地,现剩余土地面积实测为4.98亩。2005年,经安化县人民法院裁定,对梅城供销社破产财产进行分配,该房地产作为原梅城供销社职工的安置资产,后组建为梅城为农供销社。
该社房产因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为了不出现安全事故和偿付社保所养老金,经梅城为农供销社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研究决定,该社于2012年8月20日向安化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将其所有房地产及空坪隙地按现状由县国土资源局收购,进行依法处置。后因当地群众多次上访,强烈要求定向优惠挂牌处置给原被征地村组(原大禾村11组,现蚩尤村夏家组),安化县国土资源局与乐安镇人民政府及县供销联社商议,考虑双方意见分歧较大,矛盾纠纷激烈,县国土资源局暂停对该宗土地进行收购、处置。
2013年7月初,有群众反映和举报,该社自行进行房产处置,安化县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7月8日开始对该案进行了调查。经初步查实,7月5日,梅城为农供销社召开工会委员会议,专门研究思游分社的处置问题,决定以不低于69.8万元的价格进行处置,并于当日与戴金华达成协议,以70.28万元将思游分社处置给戴金华。双方当即签订了协议,戴金华一次性付清了70.28万元的转让费用。梅城为农供销社将该项资金全部交县社保所,用于补交职工养老金。
据悉,安化县国土资源局现正在进一步调查此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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