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对我不好,承诺的一样没做到”
王芳与刘某是在娱乐场所认识的。王芳说,她曾告诉刘某自己有老公有孩子,但刘某仍然经常通过电话找她,两人逐渐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
“但是他对我并不好,承诺我的事情一样都没有做到。”王芳说,自己跟刘某在一起,本想通过这个男人,学着做生意赚点钱,让自己家庭生活得更好,但实际上刘某并没有给她任何帮助,她觉得自己“被骗了”。
有一次,王芳与刘某的通话,让身边的丈夫李强起了疑心。在丈夫的一再逼问下,王芳承认了自己出轨的事实。2012年12月14日,夫妻俩因此再次发生争吵,李强离开了浏阳跑来长沙“散心”。随后,当天中午,王芳也来到长沙,但是,她在长沙最先见的不是丈夫,而是刘某。
王芳与刘某见面后,在一所家庭旅馆开了房间休息,但两人也发生了矛盾。王芳产生了要刘某赔偿自己损失的念头,她给丈夫打了电话,告知自己和刘某在一起,李强马上赶到王芳所在的小区。
晚上9点左右,王芳告诉了丈夫自己的具体位置。9点30分左右,李强敲响了房间的门。
“我老婆开的门,她就裹了个浴巾”
“我老婆开的门,她就裹了个浴巾,那个男的光着身子。我真的很气愤,先打了我老婆,那个男人就拿凳子来打我。”在法庭上,李强表示自己去之前并没有计划好具体要做什么,双方打斗也是刘某先动的手。因为对方个头比他大,他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中了刘某的腹部。随后,李强还拍下了王芳与刘某的裸照,并拿走了刘某的钱包与手机。
“我知道这个事情肯定还没完,所以想拿着他身份证,方便以后找他。”李强说。
王芳则表示,自己在事发前想过要刘某赔偿损失,希望通过这种方法来了结两人之间的不正当关系,但在丈夫与刘某厮打时,自己因为也挨了打,心里又害怕,所以对事情经过并不清楚。
李强与王芳先后离开了现场,两人汇合后一起乘车回到浏阳,12月23日,夫妻一起前往芙蓉公安分局隆平高科技园派出所投案。
“女人一定要靠自己”
“既然犯了错,肯定要承担后果,做错了事情自己也会心里不安。”王芳说,自己当初并没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但猜测刘某肯定会报案。她表示一直以来都是刘某在诱惑她、欺骗她,通过此事也明白了女人一定要靠自己,不能想着通过男人来改善经济情况。李强则对记者说,自己不是很懂法,但知道做错事情了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愿意主动投案。
虽然李强在庭上一再强调自己并无抢劫的企图,拿包也只是为了身份证方便找人,但通过审理法庭仍认为夫妻俩事前就存在索取财物的目的,最终李强因抢劫罪判处2年有期徒刑,1万元罚金,王芳因抢劫罪判处1年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执行,处以6000元罚金。
法庭宣判后,王芳表示,自己会等着丈夫回家,一起把孩子抚养长大。李强则坦言,自己跟老婆肯定还是有感情的,但出了这样的事情,自己一时还不知道该如何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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