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女士出示的一张“交易凭证”显示,转账41万元,留的身份证号是收款人银行职员古钻波的(见红线处),而没有付款人钟女士的身份证号。
“中山两市民900万存款不翼而飞当事银行职员自首”事件,随着涉事银行首次详细回应后陷入“罗生门”,部分核心问题银行方和受害人说法迥异。900万存款是如何被转出去的,涉事职员古钻波是否及如何掌握受害人折卡及密码?是否在没有储户身份证的情况下就完成转款操作?
疑问一:
卡折是否交给过涉事职员?
中山农商银行4日给本报发来的一份“关于中山农商银行一员工与亲友资金纠纷事件的说明”称,当事人陈先生及钟女士与古钻波相熟,是朋友和老乡关系,古钻波办理转账业务时,持有陈先生的银行卡、钟女士的存折。并称陈先生在该行的账户开通了短信通业务,陈先生账户的每一笔资金变动,银行都有发短信通知其本人,但陈先生一直没提出异议。
钟女士则称,确实有两次短暂将存折交给过古钻波,原因是对方称需要“作为揽储的证明进行登记”。而陈先生则完全否认将存折交给过古钻波,也否认了自己办理过银行卡及相关短信通业务。但5日在记者的反复询问时,陈先生最后说:“不清楚办过卡,没有收到过短信”。陈解释,他有三个手机,平时短信不会认真看。
疑问二:
涉事职员如何掌握密码?
涉事银行职员古钻波可能掌握了储户账户密码,这个说法双方争议不大,尤其是受害人钟女士称其密码已被修改过。争议的是古怎么掌握了储户密码?
中山农商银行的“说明”并未说明密码是否系受害人告诉涉事银行职员,但结合“持有陈先生的银行卡、钟女士的存折”,“银行都有发短信通知其本人,但陈先生一直没提出异议”的表述,将古获得密码的途径指向了受害人。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该行吴姓行长助理还推测,陈先生可能将账户交给古钻波打理。
但两位受害人均坚决否认向古钻波提供过密码。受害人钟女士说:“我跟古钻波并不熟,他向我要存折的时候,就是说‘我密码也没有,你的身份证也没有,动不了你的钱’,来打消我的顾虑”。受害人陈先生也再三表示,“我从来没有把密码告诉过别人。如果说我委托古钻波打理账号,这么大的资金,肯定有委托协议,请银行方面出示下?”
疑问三:
涉事职员是否有职务行为?
银行方称,古钻波是该行小榄支行的一名信贷员,在此事件中的资金划转,古钻波均以普通客户身份在柜台外(营业窗口外)办理业务,属非职务行为。定性为“与亲友资金纠纷事件”,“此事件属我行员工个人行为导致的个别事件”。
而两位受害人则强烈反对“亲友资金纠纷事件”的定性,受害钟女士称,她此前与犯罪嫌疑人不认识,系与其父饭桌见过几面,另一位受害人也只是其父的学生,何来“亲友关系”?钟表示,自己的钱的存入转走全部在古所在银行的系统操作完成,如果古只是普通客户,怎么不用身份证就可以将这么大笔的款项转到自己的账户?
疑问四:
涉事银行是否存管理漏洞?
在受害人看来,涉事银行最大的问题是存在管理漏洞,没有规范地履行转款手续,导致巨额存款被其内部员工盗取。其中是否未使用储户身份证就办理转款手续成为最大焦点。
据悉,中山农商银行规定,20万元以上的大额转账,需要提供储户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该行冯姓行长助理称受害人陈先生的每一笔转账均有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并加盖“经核对与原件相符”的印章。
但5日下午,陈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称,他的身份证一直随身携带,也没有亲自去办过转账。陈称,在银行所说的一笔504万元巨款被转出的2013年4月16日,他正好陪着两位美国来的客户,直到次日送到机场,“如果是我自己办理的,我能变身?”陈还说,“银行所称被转款的2012年1月到4月间,我多次住在珠海两家酒店高登酒店和福泉酒店,随时要登记身份证入住,不可能同时用身份证在银行办理业务”。
另一位受害人钟女士也坚称从未提供身份证给涉事职员,并提供了相关证据。她出示的一张凭证号“160002084780”的“交易凭证”显示,该笔交易发生在2013年7月16日,付款人是钟女士,收款人是古钻波,转账金额为41万元,客户证件类型及号码为“居民身份证4414811986××××××××”,钟女士事后确认,这就是涉事银行职员古钻波的身份证号。“如果用了我的身份证,应该有显示,还要有签名,但实实在在只有古一个人的身份证”。
疑问五:
巨额存款转去了哪里?
据受害人钟女士的亲属称,由于只是用于犯罪嫌疑人古钻波“揽储”冲业绩,双方约定存款的时间很短,只有一周左右。从7月9日起,她陆续往自己的账户转了251万存款,但在短短几天里就被古盗取后称全部挥霍于网上赌博,据悉有些钱还是汇往境外。加上受害人陈先生700多万的存款,这么大量的款项是如何转出的?
记者采访银行及受害人,均无法说清900多万存款的去向,称要等警方的调查。(记者温建敏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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