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党中央、国务院启动了新一轮医改。全民基本医保体系基本建立。目前,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超过95%,保障水平明显提升,为13亿人口织起了看病就医的安全保障网。
针对百姓关注的医改热点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
基本医保水平有待提高
4年来,深化医改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基本路径。实践证明,医改方向正确、路径清晰、措施有力、成效明显,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国际社会也给予积极评价。
孙志刚说,在医改取得重大进展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医改取得的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目前,卫生资源总量不足、优质资源短缺、分布不均衡、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依然突出,基本医保水平有待提高,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还不完善,药品流通环节多、成本高,人才队伍建设滞后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公立医院改革涉及更大范围和力度的利益调整等。深化医改迫切需要在巩固完善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攻坚克难。
按照国务院的安排,今年要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建立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开展儿童白血病等20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加快推进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提高基本医保管理和服务水平。
医保制度应当逐步整合
孙志刚指出,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所限,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保障水平还比较低,保障内容还比较有限,参保(合)群众的自付水平还较高。目前,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的重点已经从扩大范围转向提升质量,在充分考虑医保基金和财政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医保基金筹资和保障水平。
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筹资机制。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明显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积极推进门诊统筹。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商业医疗保险、社会慈善救助等补充保障形式的作用,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做好各类保障制度间的衔接,发挥保障制度的叠加效应,防止群众因病致贫、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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