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霸“车管所”带着自己设计的“公车车牌”,向省统计局递交代管公车申请材料。梁瑾
媒体公开报道《盘龙区公车“实名”上路》、《省统计局所有公车贴标“求”监督》,把公车置于群众监督之下。这些举措令民营企业萌生了参与公车管理的想法。昨天,昆明雄霸车辆经营管理服务所(下文简称雄霸“车管所”)把《申请书》递交省统计局。
在《申请书》中,雄霸“车管所”承诺:愿交保证金100万元,保证做到“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公车私驾、公车私用”,而且“满意再付费”。
民营企业申请代管公车:
“交百万保证金,管好再收费”
实际上,雄霸“车管所”的《申请书》不仅递交到了省统计局,盘龙区委、盘龙区监察局等单位上周也收到了雄霸“车管所”想为其代管公车的申请。
雄霸“车管所”CEO杨金林说,从8月1日开始,省统计局的全部公车都在前挡风玻璃右下脚贴上“云南省级单位公务车”的标志、在后挡风玻璃贴上“严禁公车私用”的标志,并公布了省统计局监督电话:65108422,以及电子邮箱:yntjjc@yn.stats.cn,将公车私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看到媒体报道后,他萌生了参与政府部门管理公车的想法。
杨金林说:“今年1月5日在五华区工商局注册的昆明雄霸‘车管所’,其中一项经营范围就是:接受委托从事车辆的管理服务。我认为省统计局能够在省级单位中率先开始粘贴公车标志,方便群众监督,很有气魄。作为民营企业,我们有强烈的愿望参与公车管理服务。”
在雄霸“车管所”昨天递交给省统计局的《申请书》中,杨金林承诺:我企业愿参与或接管公车,并交保证金100万元。管理方式为企业先垫付油料等管理费用,保证做到“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公车私驾、公车私用”(驾驶员本人也要做到此条),最后由公务用车问题专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作出考评,满意再付费。
同时,雄霸“车管所”还自行设计了一块红底黄字的“公车车牌”。这块车牌与市车管所所发车牌的大小一样,只不过上书“云公A00001”等编号。杨金林建议,这块“公车车牌”可以悬挂在车管所发放的车牌的上方,一是醒目,二是便于群众监督。
省统计局第一时间回应:
“部门无权引进民企代管公车”
昨天,接到雄霸“车管所”递交的《申请书》和自行设计的公车车牌后,省统计局监察室胡副主任迅速做出了回应。
他首先感谢民营企业对公车管理的关注,并绍了省统计局公车的情况:“省统计局共有公车29辆,有28个处室,平均每个处室有1辆公车,部分处室尚无公车。目前公车由办公室下属的服务中心进行管理,需有派车单才能登记用车,非出差车辆晚上必须停放在单位,节假日公车上交钥匙并打封条。”
而在查看了雄霸“车管所”的营业执照和“公车车牌”后,省统计局专职副书记刘艺峰表示了三个观点:“第一,目前省统计局不太适合接受民营企业来管理公车。因为现有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已经形成一套监督体系;第二,雄霸‘车管所’设计的公车车牌,目前不太适合启用。因为现在省统计局使用的公车标志是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统一标准印刷发放给我局的,上面的监督电话和邮箱是我局提供的;第三,我局没有权力引进民营企业来管理公车。如果是上级部门下派某民营企业来管理公车,这才是一个较好的渠道。”
刘艺峰强调,由于雄霸“车管所”的申请目前还没有经过局领导班子商量,上述意见只代表他个人的看法。
而同样接到了雄霸“车管所”申请的盘龙区监察局昨天也向记者表示:全市各区都将陆续实施公车粘贴标志。但我们一个区无法决定能否引进民营企业管理公车,此事需要由市级主管部门决定。
专访
雄霸“车管所”CEO杨金林:
管好公车使用中的“跑冒滴漏”
渴望参与公车管理的雄霸“车管所”CEO杨金林,对公车管理有些什么招数呢?
昨天他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主要是管好人、管好车、管好安全。
杨金林认为,公车管理就是要为办公事服务,实现政府行政效能的最大化,以及公车费用的最低化,杜绝公车使用中的腐败化。
对于管好人,杨金林介绍,公车驾驶员在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下,或多或少都存在利用加油之机把买烟酒等费用开在油票中或者把其他费用开在修理费当中的情况。要杜绝这类“跑冒滴漏”腐败现象,首先就需在制度上做出设计完善,同时还要提升驾驶员的服务意识,为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
对于管好车,杨金林表示,如果能参与盘龙区330辆公车管理,雄霸“车管所”愿垫资500万元;参与省统计局29辆公车管理,他们愿垫资100万元。垫付保证金的目的,主要是出于管好公车考虑,对于车辆修理等都能提供资金上的保证。对于是否会安装GPS来对公车进行监督,杨金林表示,这要看实际情况以及相关单位的支持,有必要的话可以安装,这样对公车的监督将更科学化、技术化。
对于管好车辆行驶安全,他认为,这是公车管理的重中之重,政府部门的很多公车经常需下乡、到州市出差,路况较差,对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必须常抓不懈,保障公务人员的安全。
记者暗访
走遍滇池路世纪城,未发现一辆公车
8月11日(星期日)傍晚,本报记者分别到滇池路西贡码头、世纪城,以及北市区等餐饮消费集中区域进行调查,但并未发现有公车私用现象。
下午5点40分,记者来到滇池路西贡码头,这里集中了十多家中高端餐饮店,随着晚饭时间来临,不断有客人开着小轿车来用餐,只有个别食客是乘坐出租车前来。这些餐馆门前都开辟出专用区域供食客停车,还有多名保安负责代客泊车和看守车辆。
记者在一家海鲜酒楼的停车场里观察发现,虽然停放的车辆多为中高档轿车,但并没有出现例如“云AA9”开头或“云OV”开头等相关政府部门的车牌号。
一名保安表示,来此就餐的客人多为商务人士,并不清楚是否有公车私用现象。酒楼还设有VIP客户车库,个别客人会将车停放在车库内,路人无法看到。
随后记者又来到世纪城世纪金源购物中心附近。购物中心内有多家餐饮娱乐企业,也是周边居民消费的聚集地。晚上7点,广场上停放着上百辆车,但是并没有寻觅到公车的踪影。
在北市区一些餐馆门前停车场,记者也未发现公车的踪影。(记者李晨晨)
新闻延展
云南多州市试水公务用车标识管理
省纪委:公务车节假日应封存停驶国庆中秋等节点将加强明察暗访
“作风整改”的命令,自中央急速而下,公务车管理毫无疑问“首当其冲”,再次被摆在“显眼”位置。如何管理?各地可谓招式繁多。
尽管尚未出台省级统一规定,但云南不少州市、党政部门已开始试水“公务用车标识管理制度”,亮身份、求监督。更为基础且硬性的规定则要求:公务车节假日应严格封存停驶,特殊情况除外。
来自省纪委的最新消息称,国庆、中秋等重要节点,将有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带队的督查组,前往各州市、党政部门进行重点抽查和“明察暗访”。
云南的公务车管理会交上一张怎样的成绩单?我们拭目以待。(记者杜弘禹)
公务车亮身份求监督
去年5月,一张“黄底红字”的公务用车标识,让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声名大噪。这是云南第一个吃“公务车标识管理制度”螃蟹的地方。
新规明确要求,除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执法单位已经喷涂明显标识的执法车辆外,勐海全县党政机关的357辆公务车辆,都必须在车辆前后挡风玻璃上,统一张贴公务用车标识。标识上,除了“公务车”字样外,还注明了车辆编号、监督电话等,此举被称为:亮身份,求监督。
同月,曲靖市麒麟区迅速“跟进”这一举动,要求全区各单位1430辆公务用车一律粘贴“麒麟区公务车辆”标识,否则单位领导将被问责,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
尽管没有任何信息显示上述两个地方的相同举动存在联系,但是,后续“跟进”的大理、省统计局等地方政府或省级部门,大致都采用了“前后粘贴”、“标注车辆信息”、“同步公布监督电话”等一套模式,默契十足。
值得一提的是,“公务车标识管理制度”队伍,俨然有扩大的趋势。根据公开报道,今年8月9日,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第14督查组督导的8家单位的相关领导干部,齐赴云南省统计局观摩学习。
无论是“贴标”举动还是“跟进”之风,其实都处于一个宏大的背景下,即“作风整改”的命令自中央而下的作用,比如此前的“中央八项规定”、而今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公务车标识曾在丽江“遇冷”
事实上,“公务车标识管理制度”在云南也并非一蹴而就。2005年,丽江市曾尝试推行此制度,要求从当年11月1日起,全市公务用车“亮身份”。然而,效果却“十分不理想”,新规推行第一天,“贴标率”仅有3成。
在丽江“遇冷”后,“公务车标识管理制度”一度沉寂,罕见报端。站在今天的角度来看,丽江无疑做了可贵的尝试。普遍的观点认为,“公务车标识管理制度”当年之所以在丽江难以推行,原因是缺乏上述宏大背景的支撑,“时候不到”。
有媒体曾报道,丽江的“公务车标识管理制度”推行时,“遭部分部门反对,标签贴了不多久就消失了”。
反观当下的曲靖、勐海等地,上述制度的推行,似乎也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勐海“贴标”行动就存在一些缺漏现象,有的单位没有将全部公务用车粘贴标识,有的单位则在领取标识后没有及时下发。
公开报道显示,去年5月29日,新规施行不到一个月,就有市民在肯定新规的同时,通过电子信箱向勐海县相关部门反映了上述情况。
公务车贴标省里尚无统一规定
公务用车,与党政机关行政成本控制、党风廉政建设等息息相关。
云南先后出台了《云南省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制度,对公务用车编制核定、购置审批、经费使用、报废更新、调拨处置、监督检查及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等方面作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
比如,施行于2007年的《关于规范公务接待用车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公务接待用车不允许变相成为领导干部专车”,一旦发现,政纪党纪处分。
2012年3月20日,《云南省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中,将“不得公车私用,并接受社会监督”独立列为条款之一。
2013年5月31日,在云南反腐倡廉“四项制度”中,再度强调“禁止公车私用”。并明确,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党籍。
可以明显看出,对“禁止公车私用”,近年来省级层面频频提及,态度不断得到加强、重申和强调。但是,云南却至今尚未出台“公务用车标识管理制度”的统一规定。在这一方面,青海等省份已然“走在前面”。
顶风私用公车将被严处
就在几天前,微博上曝出一辆白色越野车在大理古城步行街行驶被管理人员制止的数张照片,有网友质疑这辆挂着红河州牌照的车辆涉嫌被红河州志办主任冯云公车私用。10日,红河州委宣传部向社会通报:网上反映的冯云公车私用情况属实,免去冯云红河州志办党组书记、主任职务。
从媒体报道看,公车私用的现象往往在节假日里频繁发生,诸如“开着警车扫墓”、“跨境执法”等新闻并不鲜见。实际上,在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制度中,除实行统一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之外,更重要的一项就是: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公务车辆封存停驶。
这一点,云南在《云南省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中都有明确规定,并要求严格实行回单位停放制度等。
一句话:公务用车不是你想开,想开就能开。
值得注意的是,为狠刹不正之风,针对国庆、中秋、春节等重要节点,省纪委、省监察厅将组织由常委、副厅长等领导干部带队的专项督查组,对各州市、省直部门进行重点抽查和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的进行严肃查处和通报。
眼下,不管是“贴标”也好,纪委严查也罢,或是群众举报,“公车私用”俨然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有观点还认为,尽管“公车私用”人人喊打,但似乎依旧屡禁不绝,根源在于违纪者侥幸心理和“不当回事”心理。有人呼吁,应加大对“公车私用”行为的处罚力度,通过违规成本控制,让公务员断绝“公车私用”念头。
公车治理大事记
1988年10月,国务院发布《中央国家机关汽车配备标准的规定》,明确:正部级干部配专车,副部级干部不配专车但保证工作用车。
1994年中办、国办联合颁发《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明确规定:“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和相对固定用车。”
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公车改革要求。当年中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明确提出“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积极稳妥地进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员福利制度改革工作”。
2005年至今,探索公车改革试点均被列为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内容。
2010年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表示,对于公车私用问题,“应该管得住,必须管得住”。最根本的是两条:公开透明、民主监督。
2011年初,中办、国办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省部级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2011年9月,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党政机关违规公务用车处理办法,研究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中央企业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有关制度办法,制定公务车违规处理办法首次提上领导小组的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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