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2日发布消息称,按照发改委价监局要求,上海市物价局日前对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及部分金店的价格垄断行为作出了处罚决定。其中,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下称“协会”)被罚50万元,对老凤祥等五家金店的罚款累计达1009.37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一旦经营者被认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本次处罚,发改委取1%的处罚下限。以此计算,老凤祥等五家金店2012年在沪不法获利超过10亿元,平均每家约2亿元。
老凤祥财报显示,其2012年珠宝首饰产品营收194亿元。不过处罚仅针对其在上海地区销售的黄金、铂金饰品收入计算。
人民财经获悉,老凤祥等金店连同协会于上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单》。在协会组织的内部会议中,涉案企业表示接受上述处罚决定,不提起行政复议、申辩或者召开听证会。
据查,协会分别于2007年7月、2009年1月、2009年10月、2010年2月、2011年11月21日多次组织具有竞争关系的会员单位商议制定《上海黄金饰品行业黄金、铂金饰品价格自律实施细则》,约定了黄、铂金饰金零售价格的测算方式、测算公式和定价浮动幅度。
2013年“3﹒15”期间,人民网刊发的系列调查稿件,揭露了上海黄金零售行业存在的价格垄断现象,引起国家发改委关注。今年5、6月间,上海市发改委与国家发改委两次约谈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和13家上海主要金店负责人,并对上海黄金饰品价格垄断案立案调查。
发改委向媒体介绍,在执法机关展开相关调查后,涉案企业递交了《自认报告》。目前,协会及老凤祥等企业均已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协会承诺将通过全体理事大会深刻检讨错误,并发文彻底废除《价格自律细则》,从此不再组织“价格自律”相关会议。
早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曾向媒体明确表示:上海黄铂金饰品价格垄断案是典型的横向价格垄断案。“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涉嫌通过行业会议,组织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达成了上海黄铂金饰品价格垄断协议,约定黄铂金饰品的价格计算公式并限定企业价格浮动范围,限制、排除了上海市场中黄铂金饰品的价格竞争,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王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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