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8月13日电 (记者 程群 王军 伟钟群)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13日通报龙胜各族自治县领导干部公款吃喝违规问题,县委书记唐天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县委书记职务。
经查,2013年7月29日,广西龙胜一部门新任领导报到,县委书记唐天生与其他县领导商定安排工作聚餐。当晚,龙胜各族自治县在家的四家班子领导、相关部门领导等36人参加在华美国际大酒店的聚餐,共4桌,总计消费3626元。
通报认为,龙胜各族自治县领导干部公款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的精神,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唐天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县委书记职务;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少荣、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潘德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成龙胜各族自治县县委作出深刻检查;责成参加公款聚餐人员个人承担餐费。
唐天生并不是中国唯一一位因公款吃喝被免职的官员,不久前中共中央纪委就曾对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据不完全统计,此前,已有2290人次因违反八项规定受到党政纪处分。
“我感觉这次是动真格了。”黄岐是广西一家高档酒楼的业务经理,他感觉自从治理公款吃喝之后,酒楼不再像原来那样人声鼎沸,原来时常出入的一些官员也很少来“捧场”。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引以为戒,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相关要求,令行禁止,坚决纠正“四风”,决不能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任何借口搞公款吃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查处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吃大喝、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等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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