蟊贼扒窃35元被判9个月 嫌量刑太重上诉
2013年08月20日 09:44:22来源:
武汉晚报
扒手胡某偷了个钱包,里面只有35元钱,一审被判刑9个月。他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此案昨天二审开庭时,公诉人建议维持原判。
胡某好逸恶劳,找工作觉得工资太低,便伙同老乡杨某搞扒窃。今年3月30日,二人在武昌区户部巷夜市偷到一个黄色钱包,里面有35元,被民警当场抓获。
胡某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他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
昨天,公诉人昨天指出,扒窃属于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的一种行为犯,也就是扒窃不需要达到盗窃罪定罪2000元的“起步价”,只要是扒窃就构成犯罪。
标签:蟊贼|上诉|扒窃|责任编辑: 吴盈秋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