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0日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了解到,安全监管总局日前审核通过了挂牌督办的11起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原则同意相关省级人民政府的调查处理结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涉嫌犯罪的83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其中,企业68人、地方政府相关部门15人。此外,对134名责任人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其中企业43人,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91人,涉及县处级干部30人。
安全监管总局介绍,这11起重大事故中有9起为2013年发生。11起事故分别发生在黑龙江、陕西、江苏、湖南、吉林、湖北、福建、河南、甘肃和新疆。其中,煤矿事故4起,交通运输事故4起、火灾爆炸事故3起。
安全监管总局要求,发生事故的地区要认真查处每一起事故,对其他尚未完成的事故调查,要加快工作进度;要严格落实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措施,坚决避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要全文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加强警示教育;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表示,上半年全国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8%和13.9%,大部分行业安全状况稳定,但一些行业领域事故仍然多发,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杨栋梁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当日召开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介绍,上半年民航飞行、铁路交通、特种设备、农业机械和工商贸其他领域未发生重特大事故,且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双下降”;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渔业船舶4个行业领域未发生重特大事故,但事故总量或较大事故同比持平或上升;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民爆、消防、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6个行业领域发生了重特大事故。
杨栋梁表示,下半年要继续抓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坚持边查边改,把整改摆在重要位置。此外,要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保持高压态势。(记者陈炜伟朱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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