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9时许,正值上班早高峰,盐市口附近,一辆满载乘客的8路公交车突然停在了不是站点的路边,很多焦急的乘客开始发牢骚。
原来,车上一名20多岁的女孩发现手机被偷后,拨打了110报警。而当司机把车停在路边后,女孩守在前门,逐一检查车上乘客的包,检查完了才能下车……
据车上乘客称,全车五六十名乘客,仅有5名没有下车,也就没有被检查包。其余大多数人,由于赶着上班或有急事,都在将包打开给女孩检查后,匆匆下了车。据公交车司机张效军回忆,车停在路边耽搁了至少有半个小时。“平时十里店到花龙门一个半小时左右,这次开了两个多小时。”乘客邓女士也称,她估算停车时间有30多分钟。
如果……遇到公交车上发生被盗事件,你会愿意接受搜身吗?
事件回放
手机丢了
她猜测:小偷可能还在车上
昨日上午9点左右,一辆从十里店公交站驶向花龙门的8路公交车上,载满了乘客。
在总府路站,上车的乘客特别多,市民宋小姐好不容易从前门挤上了车,突然,她感觉自己的挎包被人拉到了身后。她回头一看,挎包拉链已被拉开,再仔细看下,心里一凉:新买的手机不见了。
宋小姐赶紧向附近的人借手机,拨打自己的号码。第一次,电话通了,很快被挂掉;第二次,忙音;第三次,又通了,再次被挂掉;第四次,关机了。从感觉到包有异样,到丢手机,时间很短,所以宋小姐猜测,小偷可能还在车上,就赶紧打110报警,并告诉了司机。
得到宋小姐求救后,公交车司机张效军把车停靠在路边。
全车“搜包”
5人不愿意手机依然没找到
正值上班高峰,司机停车后,很快就有乘客抱怨起来,“停啥子嘛!我快迟到了!”“我带孩子到华西医院看病,耽误不得!”“反正手机已经丢了,肯定找不到了!”
“丢手机那女孩哭了,连我都被吼得头晕了。”事后,司机张效军告诉成都商报记者。
有人提议,赶时间的乘客可以让失主检查一下包,证明“清白”后就可以下车离开。征求了宋小姐和乘客的意见后,张效军打开了前门,让宋小姐守在门前。
据车上乘客粗略估计,从公交车停靠路边到警察赶到这半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内,8路公交车上五六十名乘客,除5名乘客外,大多数人,都依次将包打开给宋小姐检查,然后下车。其中,多数人都是自己拿着包,打开后,自己翻给宋小姐看。宋小姐也曾拿过个别乘客的包,自己进行了检查,遇到“可疑”的,也象征性地摸了下对方的口袋。还有一名没有背包的男士,主动走到宋小姐面前,将自己口袋里的东西掏出来,给宋小姐检查。
很快,锦江区巡警赶到现场后,陪同宋小姐到人东派出所做了登记,剩下的5名乘客乘张效军驾驶的8路车离开,而宋小姐的手机依然没找到。
心态各异
同一车人四种心态
昨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咨询了警察和律师得知,私自搜查乘客的行为并不合法,侵犯了被搜查人的人身权利。然而,公交车上五六十个乘客,大部分都“接受”了宋小姐的“搜包”,失主、乘客、司机当时都是什么心态呢?
失主宋小姐:
知道不妥但是没办法
我就是丢手机那个“倒霉蛋”,我刚上车就感觉到后面有个人推我,起初没在意。直到那个人碰了我两三下,我才意识到可能有人盯上我的包包了。回头一看,果然刚买10多天的三星手机被偷了,2500块,我近两个月的工资。
我理解那些乘客,我知道他们急着上班,可我丢了手机更着急啊!我知道“搜包”不妥当,也感觉这是对别人的不尊重。但是,我推测小偷就在车上,总不能让他得逞吧?
司机张效军:
是走是停?两头为难
停车后,车上的乘客都在抱怨,我的头很快就懵了。一边是急哭了的失主,一边是急着上班的乘客,难题甩给我了,是走还是停?我真的很为难。
我当时想,失主已经报警了,警察应该很快就能来。征求大家意见后,我把前门打开,让失主守在前门。乘客着急赶时间,又自愿让“搜包”的,就给失主检查一下后离开,不愿意的,就坐在车里面等警察来。
其实,我刚当公交车司机没多久,经验不足。事后,领导和同事告诉我,再遇到类似情况,一定不要贸然开门,最好的办法是打110报警,然后等警察来处理。
乘客周先生:
赶着上班让她看一下也没啥
昨天我本来起床就有点晚,慌慌张张赶上公交车,没想到中途发生了这种事情。
停车时,我再有20分钟就上班迟到了。反正我又没拿手机,让她搜一下也没关系。我就走到她跟前,让她看了我的手提包。包里没有她的手机,我就下车了,然后打车去上班,幸亏没迟到。
乘客邓女士:
我有隐私她凭什么搜查
刚买的手机丢了,谁不难受?但是,丢手机你也不能搜别人。看到女孩翻别的乘客包包时,我心里面很不爽:凭什么你丢了手机,就要搜查我们?
手机不是我偷的,我不会让她搜。我有我自己的隐私,别人不能侵犯。到了最后,只有我们5个人没让她搜。
虽然没有被她搜身,但毕竟耽搁了半个多小时,我还是不幸地迟到了。
专家说法
失主无权搜查乘客,你有权拒绝
若自愿被搜身,也无可厚非
成都市人民东路派出所民警称,失主没有权力对其他乘客进行搜查,宋小姐这种做法肯定不妥。如果其他乘客以后遇到类似情况,应该第一时间报警,等警察来处理情况。
成都市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秀说,如果失主违反乘客意愿对乘客进行“搜包”,就涉嫌侵犯了乘客的人身权利,乘客有权拒绝失主的要求。根据《刑法》中“疑罪从无”原则,失主怀疑乘客窃取自己财物,被怀疑者没有义务证明自己清白。失主没有权力对乘客进行搜身,只有公安机关按照程序,才能对乘客进行搜身。不过,如果有乘客自愿让失主搜查,就不存在侵犯人身权,因为这是乘客自己放弃权利。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称,司机与失主是在与其他乘客商议之后,进行了“搜包”这一行为,不存在强迫的情况,因而其做法无可厚非。“不能说不对,但也不是很合适,况且也未必能达到效果,”他称,司机可以选择更好的方式,比如报警后沿途不开门,继续将车行驶与警方会合。
编后
你需不需要勇敢说“不”?
相同的故事在各地发生。2012年,沈阳一公交车上,一名女乘客发现给父亲做手术的1万多元救命钱不见了,有人提议可以“搜身”以证清白,失主于是开始挨个排查,最终钱也没有找到。
对失主而言,在公交车上被盗,确实让人愤怒,失主着急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而由于赶时间,或是出于同情,往往很多人都会采用最简单有效的办法,搜身,采用排除法来寻找财物。
对一个乘客而言,这种搜身毫无疑问可以拒绝,因为搜身只能是公安机关按照法律来进行,任何私人都没有这个权力。
这种隐私权的意识值得肯定。但是对很多人来说,会进行一个权衡,为了节省时间而让人搜一下,也没什么丢人的。
这里,最重要的是自主意识:我是否知道这是一种侵权?知道后,是否愿意用让渡自己的这部分权利而换来一个上班不迟到的便利?说到底,我们尊重的是个人的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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