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只有坚守“底线”,才有网络空间的真正自由。昨天,上海7家互联网行业协会发出坚守“七条底线”倡议书,体现了上海互联网业界的“底线自觉”,反映了在互联网上凝聚共识的决心与信心。
同任何领域一样,虚拟的网络领域同样适用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遵守义务。如果只享受权利不遵守义务,甚至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利益,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络的发展,使得“人人拥有麦克风”,获得表达思想观点的权利。个人权利的扩张,大大拓宽了言论表达空间、畅通了信息交流渠道,尤其在公益活动和舆论监督等方面效果显著。对经济社会进步发展而言,其带来的正面作用值得肯定。
但不容忽视的是,在个人权利扩张的同时,对于义务的强调却普遍缺失。没有义务制衡的权利必然走向失范,甚至走向滥用。在任何领域中,自由都与边界互为依存。自由是在一定边界之内的自由,没有边界、没有约束、绝对的、抽象的、无限的自由根本就不存在。网络言论也具有自由边界。如果没有边界,放任编造谣言、传播谣言,恶意中伤、辱骂诽谤的行为在网络上泛滥,一个人的“绝对自由”,意味着对无数人的“绝对伤害”;所有人的“绝对自由”,意味着“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
网络行为应规范,言论自由有边界,这些规范和边界,将随着法治的健全不断充实完善。而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信息真实性底线这“七条底线”,则是网络行为和网络言论的“红线”。触犯“红线”,就意味着挑战网络世界的基本治理秩序,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在坚守“七条底线”的同时,我们还要积极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用实际行动传播正能量、网聚中国梦,从而改善网络舆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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