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劳务派遣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保
2013年09月01日 07:14:46来源:
京华时报
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日前明确表示,虽然劳务派遣职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
8月29日,该负责人做客中智外企服务分公司关于《劳务派遣若干规定》重点条款解读沙龙,该负责人表示,人社部今年8月开始就《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称,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这位负责人介绍,人社部和全国总工会曾希望这一同工同酬权利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但因其他部门和部分央企的强烈反对,而定位为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例如有一家央企集团算账称,其当年全行业利润是300多亿元,如把其劳务派遣职工都实行完全意义上的同工同酬,保险和福利就会吃掉近260亿元的“利润”。
该负责人强调,但这绝不是说用人单位就不用给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福利和上社保,《劳动合同法》已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要支付与用工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等。但这意味着,在福利待遇上企业对于正式工和劳务派遣职工的标准上,还是可以自己掌握的。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同工同酬是有条件的,是指相同岗位等量劳动取得同等业绩的劳动者应该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并不是简单的岗位相同就拿同样的工资。
标签:劳务派遣责任编辑: 吕术艳
相关阅读
版权和免责申明
- 人社部:单位“临时工”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
- 国务院就劳务派遣奖金征求意见 拟规定同工同酬
- 人社部:用工单位雇佣劳务派遣工比例不得超10%
- 新劳动合同法明日施行 劳务派遣有望同工同酬
- 铁路总公司拟清理冗员 劳务派遣人员或被清退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