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一名未婚妈妈为初生女儿购入保额共达450万元(港币下同)人寿保险,两个月后女儿在内地猝死。母亲向汇丰及宏利提出申索时涉虚假陈述。案件2日续审。警方早前称女婴死后曾到内地调查,并认为死因无可疑。但控方2日向法官澄清,目前没证据证实或排除女婴死于意外。
控方2日播放被告文彩铧(32岁)去年4月接受汇丰委托律师行调查的录像会面,辩方将争论片段应否呈堂。会面长达3.5小时,被告透露当日陪她接受录像的男友袁景珊正是女婴文袁怡的生父,又承认女儿猝死前10日,曾因跌伤尾龙骨申请1个月病假,惟她在家休息“好闷”,遂“食住止痛药”带4个月大女儿返内地探朋友。
被告承认早在女婴不足3个月大时,已替其申请回乡证。被告称当晚返回宾馆前,曾在街上楼梯“跣亲”(滑倒),导致女婴头部撞墙,但当时女婴没异样,遂返回宾馆,曾喂女婴喝奶。翌日下午,被告在宾馆房间洗澡后却发现女婴死于窒息。
片段中负责发问的大律师指出,被告曾在汇丰的索偿问卷中称因探望朋友文晓敏,才会在附近楼梯跌倒。惟被告承认她当时只是“乱写”,想令事情发展显得更合理。
被告又解释,怀孕时已有汇丰代理向其推销,她认为在香港“个个都有(保险)”,遂在取得女儿出生证明后即日替其购入汇丰人寿保。后来有朋友推介宏利,她认为宏利保单较全面、报价较低,遂于购入汇丰保险后1个月,再向宏利投保。
被告指原打算取消汇丰保单,但因已一次过缴付两个月保费,故没实时中断。至于为何她曾向汇丰讹称没在其他公司投保,被告称每份保单均独立处理,认为毋须透露,“要查自然会查到”,并认为自己讲的“大话”不是很重要。曾处理被告申索的汇丰赔偿部经理陈权章供称,接到被告申索时亦觉十分可疑,故委托内地律师事务所调查。
于永安百货任销售员的被告,月入约7500元,于2007年12月诞下女儿,并在约两个月内为女儿购入两份人寿保,受益人都是自己,而她本身亦持有两份人寿保。女婴翌年4月在新会猝死,10日后火化。被告被控欺诈及企图欺诈罪。案件今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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