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子找按摩女郎睡一床 未通奸仍要赔其妻40万
2013年09月05日 15:00:23来源:
中国新闻网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一巫姓男子与黎姓按摩女郎同居,去年1月间被老婆察觉,3人见面谈判后,2人允诺不再见面。没想到今年7月8日,巫妻再度发现先生又跑去找黎姓女子,会同警方到场,当场逮到巫男仅着内裤、黎女穿着睡衣睡在一起,但是2人否认发生性行为,检警事后也查无明确证据,不予起诉。
但是巫妻身心极度煎熬,还是向2人请求精神上损害赔偿,求偿慰抚金60万元(新台币,下同);黎女向法官解释确实与巫男发生过10次性行为,但去年被巫妻发现后就不再与巫男有瓜葛,法官认为即使2人未通奸,但衣衫不整共睡一床,已违反善良风俗,可以想象巫妻精神上大痛苦、折磨,判决2人应连带赔偿40万元,全案仍可以上诉。
标签:通奸责任编辑: 吕术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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