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政富一审获刑13年
备受关注的涉不雅视频官员、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涉嫌受贿案将于6日上午9时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2012年11月20日晚,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不雅视频在网上开始流传。21日下午,雷政富在接受中新网记者电话采访时回应称:“那些(不雅视频)是假的,造假的。”
11月23日,重庆官方发布消息称,经重庆市纪委调查核实,互联网流传有关不雅视频中的男性为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重庆市委当日决定免去雷政富同志北碚区区委书记职务,对其立案调查。
雷政富被公诉机关立案调查后,引发重庆官场震荡。中新网记者2013年1月从重庆有关部门获悉,自2012年11月20日中共重庆市纪委在对雷政富违纪违法问题深入调查以来,发现一个进行敲诈勒索犯罪团伙的线索。经公安机关侦查,2008年至2009年期间,肖烨等人采取色情勾引、秘拍不雅视频等手段,敲诈数名党政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
2013年5月,重庆市委市政府公布了涉及“不雅视频案”违纪人员的处理情况,首次对外宣布涉案人员数为21人。
重庆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根据掌握的相关证据,网络曝料60多个小时后,重庆市委就对雷政富作出了免职并立案调查的决定。2013年1月,又免去了涉及“不雅视频”事件的韩树明等10名党政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重庆市纪委查明,涉案党员干部21名,其中党政干部15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6名。
该发言人称,重庆官方已对雷政富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于2013年1月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检察机关正在审查起诉中,并将依法审理;南岸区原区委书记夏泽良已由司法机关另案处理;长寿区原区长韩树明涉嫌严重经济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其余18名党员干部因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分别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等纪律处分。
6月19日,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雷政富涉嫌受贿一案。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雷政富接受重庆某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明某的请托,利用职务之便,为该公司提供帮助。
2008年2月,肖烨等人以不雅视频相要挟,以借款为名向雷政富索要人民币300万元。雷政富要求明某借给肖烨人民币300万元。其后,明某将肖烨拒绝归还借款一事告知雷政富,雷政富表示由其本人归还,明某提出不用归还,雷政富予以认可。
2010年11月,雷政富、肖烨为掩饰犯罪事实,由肖烨归还明某人民币100万元。此外,公诉机关还指控雷政富收受了另两笔受贿款,三笔受贿款总额316万余元。
第一次庭审中,被告人雷政富及辩护人辩称,雷政富让明某公司借给肖烨公司的300万元是借款,应属于民事纠纷,雷政富在其中仅起居中介绍作用,对该300万元借款没有占有、使用、支配和处置的权利,不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雷及其辩护人对另两笔受贿款的指控也提出异议。
雷政富的辩护律师鲁磊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曾称,第一次庭审结束后雷政富与他沟通时曾表示,这个事(不雅视频)是自己“错找了一个女人”,确实给党、政府、社会、家庭、自己造成了不良影响,这个责任应该承担,但他自己不认为这构成犯罪。
6月28日上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雷政富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雷政富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雷政富不服一审判决,于7月3日下午由律师代为提起上诉。
(原标题:雷政富涉嫌受贿案今日二审开庭一审获刑13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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