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清退党员领导干部会员卡
2013年09月09日 16:21:35来源:
扬子晚报
据了解,此次清退对象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县(市、区)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
此次清退的范围是党员领导干部收受的会员卡。《通知》中所称会员卡,是指会所、俱乐部等场所或行业机构发行的,供持卡人在娱乐、健身、餐饮等消费活动中进行会员身份认证识别,并凭此消费、免于付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自费和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发给本单位干部职工的会员卡除外。
根据部署,我省党员领导干部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在省委统一领导下,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组织实施,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承诺、谁签字”。为确保清退活动取得实效,《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党组)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迅速抓好落实,传达到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做到组织到位、传达到位、清退到位、承诺到位,所有清退对象“零持有、零报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会员卡清退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标签:会员卡|党员干部|清退|责任编辑: 吴盈秋
相关阅读
版权和免责申明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