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亚砍头”到“海口打耳光致死”案海南频现家暴惨剧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们生活的港湾,是幸福的发祥地。然而,近段时间以后,海南家庭暴力的屡屡发生乃至最终演变为刑事犯罪,一桩桩、一件件血淋淋的家暴案件俨然成为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最大威胁。
2013年6月28日上午,海南省三亚市一女子在街头被人用菜刀残忍地砍掉头颅,尸首分离后当即身亡。据查明,今年36岁的犯罪嫌疑人董某不是别人,正是死者苏某的丈夫。据董某家属称,董某与死者苏某夫妻二人经常吵架打闹。
8月4日,澄迈县福山镇蔡女士因家庭琐事,遭丈夫殴打身体多处淤青,寻死不成向警方报警称她遭丈夫家暴10多年。
9月2日晚,海口市一男子用耳光将妻子打死在家,被警方刑拘………
自三亚这起“砍头案”开始,据当地媒体报道海南接连发生多起恶性家庭暴力事件。这样的“悲情事件”频频发生,更是引发了全社会关于家庭暴力引发家庭悲剧的反思与讨论。我们不禁要问:原因何在?如何防预防与整治?
家庭暴力频频发酿惨祸
A丈夫耍脾气动手打死老婆
据当地媒体报道,2013年9月3日上午11点多,海口市城西镇薛村村妇王爱花被发现死在自家床上,其多名亲属指证将王爱花杀死的是她的丈夫吴某明。
“当天上午,我在府城见到了姐夫吴某明。他称‘我把你姐姐打得很重,可能会死在家,你快去看一下’”,王爱花的弟弟王传金想起这话心里非常难受地对本刊记者说。
于是,王传金赶紧放下手里的工作往姐姐家跑,同时还给其他兄弟姐妹打电话。当天中午12时30分许,王传金赶到薛村姐姐的家里,只见姐姐的公公婆婆坐在一楼,没有同他打招呼。他跑上二楼姐姐的房间,发现姐姐趴在床上,身体已经僵硬发凉,脖子、手臂均有青紫伤痕。
“以前我经常听姐姐说,姐夫每次喝醉了和赌输后都要打她,我怀疑姐姐的死,是因姐夫家暴造成的,便马上打110报了警。”王传金表示。
王爱花的公婆吴崇泽夫妇称,吴某明是他的大儿子,和儿媳王爱花生有一个8岁的女儿和一个6岁的儿子,当天上午他们正在城西菜市场,吴某明和王爱花的小孩就哭着跑来对他说:“妈妈死了,不动了。”吴崇泽赶紧回家,发现王爱花已经死亡,他马上让人通知小儿子夫妻俩回来。对于9月2日晚家里究竟发生了什么,老两口称“我们什么都不知道”。
“9月2日晚11时许,我还听到哥嫂在吵架,当时我并未在意”,吴某明弟弟表示,3日中午12时许接到通知赶回家,发现哥哥吴某明在炒菜、做饭,显得很平静的样子,他问到底出了什么事,哥哥称“你嫂嫂已经硬了”。
9月3日下午3时,警方将吴某明带去城西派出所协助调查。吴某明辩称,9月2日晚9时许,他忙了一天感觉比较累,就和王爱花躺在床上。王爱花突然开玩笑用手在他身上挠痒痒,因为干了一天活很累,这让他心烦不已,他再三呵斥,老婆都不听,于是他就“随手扇了她一耳光”。两人发生争吵后,王爱花就赌气驾驶三轮车出去拉客,直到3日凌晨才回家。回家后王爱花说她头疼,他对此没有理会,夫妻俩就分头躺在床上睡下。3日早上他起床后就出去干工了。
吴某明一家并不富裕,但盖起了一间大房子,村里人说,这一切和王爱花这个勤劳的媳妇是分不开的。然而,据吴某明的女儿介绍说:“爸爸赌钱输了,喝醉酒了,回来就打妈妈”。
记者走访了解到,吴某明在一家早餐店打工,“懒、好赌、好酒”是村里人对他的评价。王爱花嫁到吴家后,靠娘家人的支持买了一辆三轮车拉客,经常干到凌晨2、3点钟才回家。好赌的吴某明经常向老婆要钱,遭到拒绝或者输钱了、喝醉了之后,都会对王爱花大打出手,王爱花为此曾多次向娘家人哭诉。
海口这起令人感伤的“悲情事件”,自然让人想起了二个月前发生在三亚的“砍头案”。
B丈夫打走老婆并持刀砍掉头
2013年6月28日10时13分许,三亚市公安局警令部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三亚旺毫超市左边广告栏处巷子内有人被砍死。
据了解,现场位于三亚市汽车总站旁旺毫超市左侧巷子内,死者颈部被砍断,当场死亡,犯罪嫌疑人已经逃离现场。警方迅速封锁现场,刑警、特警、交警、辖区派出所多警种联动,搜查现场周边。根据群众提供线索,民警在三亚市汽车总站后一家沙县小吃店的卫生间内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警方查明,今年36岁的犯罪嫌疑人董某不是别人,正是死者苏某的丈夫。据董某家属称,董某与死者苏某夫妻二人经常吵架打闹。正是不堪忍受丈夫的毒打,死者苏某一年前携两人所生的3名子女和家中钱财离家出走。董某因此怀恨在心,一直寻找机会报复苏某。6月28日10时许,董某在旺毫超市左边广告栏巷子内看到苏某,遂拿出随身携带的菜刀将其砍死。
检察机关认为,由于此案案发时间为白天,且地点为人群较为密集的闹市区,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法恶劣,社会影响极大,属于恶性案件。案发当天,检察机关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第一时间派员赶赴现场提前介入调查。7月5日,董某涉嫌故意杀人案由公安机关提请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7月13日,犯罪嫌疑人董某被检方批准逮捕。
家庭暴力最终演变为刑事犯罪,这毕竟是少数的极端情况。更多的家暴行为,并不是如此血腥,而是以其他方式、长期地虐待折磨当事人,致使其无法正常生活,最终因此走上绝路的更是不乏其人。
C妻子遭丈夫家暴殴打10多年
2013年8月6日,家住澄迈县福山镇的33岁蔡女士在海南举办的“反暴力普九乡镇行”普法环岛行大型活动中反映称,其结婚14年来长期受到丈夫虐待殴打,曾多次想到自杀。
“我与丈夫结婚十多年已有两个儿子,大的已14岁。丈夫第一次打她是在第一个孩子两个月的时候,在接下来十多年里每个月丈夫都会打我好几次,但顾虑到年迈的父母和正在成长的孩子,无奈选择默默忍受。实在受不了她就会回娘家躲几天”,蔡女士的胳膊上还有明显的淤青伤痕。
蔡女士称,丈夫李开伦每次心情不好就会动手打她,每次都是掐着她的脖子让她无法呼吸,甚至有时操起身边的东西往她身上打,更有多次是将她的衣服撕烂后,对她拳打脚踢的。
“前几年她实在受不了丈夫的虐待,曾想到自杀,也曾经把药片含到嘴里,后突然想到自己一时痛快死了,可年迈的父亲和刚刚成家的弟弟妹妹咋办?自己的两个孩子又那么小,今后没有母亲咋办?”想到这里,她还是把药片吐出来,决定继续活着。”提起此事,蔡女士的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
蔡女士说,8月4日上午,她买菜回来后,丈夫不知为什么就把菜扔进垃圾桶,她询问原因,丈夫就开始用铁棍打她的胳膊和腿,期间婆婆过来阻拦,丈夫还打到了婆婆的手腕,孩子吓得大哭,她实在受不了这才报了警。
然而辖区澄迈县公安局红光派出所受理后,仅对其口头警告了事。蔡女士担心再次被打,就再不敢回家。
“我报警就希望公安机关能严惩丈夫虐待行为,可至今没啥行动。”蔡女士不解地说,难道非要等出了人命,才能引起警方重视吗?
“打老婆就是天经地义”
“家庭暴力是两性在家庭中不平等关系的重要体现。”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海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叶英萍教授表示,她对家庭暴力问题调研后,发现绝大多数家庭暴力是男性对女性施暴。由于诸多原因,在海南家暴案中,女性处于绝对劣势地位。
“海南省是个海岛,过去出海打渔是男子的主业,重男轻女的观念根深蒂固。”叶英萍对《法制与新闻》记者说,一些传统习俗更加强化了这种观念,新中国成立以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人心并内化为人们的自觉行为,根深蒂固的男权主义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但遗留的影响依然存在,男权文化、夫权思想并未彻底从社会生活中肃清,传统的文化积淀仍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社会对家庭暴力的态度。因此,在海南有这样的风俗,男人一般在家门前喝“老爸茶”,而女人挑担、卖货、种地、骑摩托、跑出租,什么活都干。
“在三亚、琼海、东方、乐东等地,许多家庭竟然都不知道什么叫家庭暴力。”叶英萍说,有些人甚至认为打老婆就是天经地义,丈夫虐待妻子再严重也不犯法。这一观念根深蒂固,制约和掩盖了人们对家庭暴力劣根性的认识。其中,“家暴不外扬”、“棍棒底下出孝子”、“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和”等传统错误观念,无形之中助长了“家暴文化”的延续。
《法制与新闻》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种重男轻女思想在海南农村尤为普遍。受“男尊女卑”传统观念影响,一些男性大男子主义思想比较严重,加上多数受暴妇女没有经济来源,难以自立,过于依赖男性,从而助长了男人在家统治一切的欲望,稍不如意妻子就会成为丈夫出气泄欲的对象。
据海南省妇联近三年信访统计,妇女因婚姻家庭纠纷问题的申诉占信访量的50%以上。其中,被丈夫施暴受伤的占反映婚姻家庭问题的30%以上,呈明显上升趋势。
记者从海南省妇联获悉,在近年来的家庭暴力投诉中,法律意识不强、男权主义、婚外恋、社会漠视、酗酒、赌博、家庭纠纷、性格暴躁等,仍是家庭暴力出现的主要诱因。
据海南省妇联一次调查问卷显示,在家庭中,施暴者是小学文化程度的占30%,是初中文化程度的占31%。而在施暴人职业中,有60%的人都是农民或者是下岗无业人员,法律意识普遍淡薄。
叶英萍表示,在婚外恋、第三者插足等引发的婚烟危机中,男方把暴力作为让女方屈服、解决问题的途径。再则,社会对家庭暴力危害性的漠视,家庭防暴立法的缺位,且负有制止和惩处家庭暴力违法犯罪的有关部门经常以“家庭纠纷”为由“放风筝”,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这种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中青年夫妻构成家暴“主力军”
什么样的家庭最容易发生暴力侵害?据研究资料显示,发生暴力最多的家庭是工人农民家庭,但在知识分子家庭中,同样存在家庭暴力,一些大学教授或博士也存在打老婆的行为。然而,从年龄段来分析,中青年夫妻最易发生家庭暴力。近来发生在海南的多起家暴事件,也都系发生于中青年夫妻之间。
叶英萍教授在对海南调研搜集到的445个家庭暴力案例分析发现,有440个是属于丈夫侵害妻子的案例。而在这440个案例中,当事人的年龄多集中在26~35岁与36~49岁这两个年龄层(部分案例无法得知当事人的具体年龄),而50岁以上的家庭暴力案例较少。由此,中青年夫妻构成家暴“主力军”是海南“家暴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制与新闻》记者了解到,在这些家庭中,青年夫妻由于结婚时间不长,双方都保持着婚前相对独立的个性,尙未建立把夫妻与家庭作为一个整体考虑的思维习惯,加之家庭、工作的压力较大、经济基础薄弱以及在婚后磨合期内,在磨合中未能采取合理途径与手段,最容易产生矛盾冲突,导致家庭暴力发生率较高。
然而,对于中年夫妇来说,他们虽在事业上与经济上获得了相对于年轻时巨大的进步,但夫妻双方未能共同成长,在见识、思维模式等方面的差距越来越大,双方的共同语言越来越少,矛盾也相应积聚,最后也终于形成家庭暴力。
近年来,妇女的地位日益提高,但歧视妇女、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般地,在我们的传统观念中,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也基本都是女性。因此,作为弱势方的女性在家庭暴力中处于劣势也许并不令人惊讶。
“对峙-暴力-修复-亲密”,再一轮“对峙-暴力-修复-亲密”,如此循环反复,暴力行为一次比一次严重。因此,家庭暴力不是表现为一次简单的暴力伤害,而是长期反复的暴力侵犯。家庭暴力的侵害形式多种多样,除了通常的肉体损伤外,性攻击、冷战、冷漠及其精神折磨等也成为主要的实施方式。
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童伟华认为,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严重影响了家庭和谐,对社会稳定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致使婚姻破裂,对子女教育、生活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同时还可能引发一定数量的各类恶性刑事案件。
海南恶风恶俗急需扭转
“打孩子打老婆一样要坐牢”——这是海南省人大代表黄桂提在海南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
在生活中,黄桂提曾不止一次地拨打电话举报他所见到的家庭暴力。可是至今为止,很少有人因为家庭暴力被警方拘留过。为此,他对海南农村打老婆打孩子的现状深感忧虑。
表黄桂说,“三亚砍头”到“海口耳光致死”案,这两起妇女被丈夫暴力致死的案件令人非常痛心,福山镇蔡女士遭受丈夫施暴10多年非常令人同情。在农村家庭暴力并不鲜见,是什么让施暴者有恃无恐,又是什么让被“虐”者无处可逃?施暴者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他们知道的就是被派出所口头警告和写保证书,这无疑是对他的违法行为的怂恿,不但起不到震慑作用,反而会起到让他对法律的蔑视。
黄桂提指出,不少妇女被殴打受伤后,都不敢报警,就是担心警方不能成为他们的亲人、保护神,反而成为施暴者的保护伞,遭到施暴者的报复,遭到更惨痛的殴打。因此,红光派出所在处理“澄迈虐妻事件”时,应该追究施暴者长期虐待殴打妻子的法律责任,因为他的行为已经触及法律底线,应严惩施暴者以警示和震慑更多的家庭施暴者,构建和谐家庭,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不能等家暴致死以后在介入,这很难避免以后家庭悲剧再次发生。
黄桂提呼吁,“棍棒底下出孝子”、“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和”这一说法是一种非常严重的错误观念,特别是在农村,这种现象非常普遍。对于家庭暴力,特别是专门打孩子、打老婆的事件,我们要严抓严惩,要像抓酒驾那样,喝一点小酒都不行,喝了酒开车被查到就得严厉处罚,打孩子、打老婆一样也要严厉处罚。
“现在21世纪提倡和谐社会,但是有暴力就没有和谐”,黄桂提说,在当今法治时代,打孩子、打老婆一样要坐牢,保护妇女儿童不受虐待殴打是我们共同的社会责任。今天,保护弱者、提倡平等、伸张正义是每个人的责任。
黄桂提称,反家庭暴力是一项系统工程,更需要全社会的关注与支持,勇于担当,这样才能使更多的家庭真正认识家庭暴力。我们要大力宣传禁止家庭暴力,反对家庭暴力,营造反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让更多的人告别野蛮、愚昧,迈向文明、法制,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制止家庭暴力的行动中来,保护人权,努力营造家庭和谐、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
“行为是思想的外化”,因此,改变任何社会行为,其关键在于必须从社会成员思想观念根源之上进行改造。家庭暴力现象的存在,思想根源仍是社会成员普遍认同“父权至上”、“夫权至上”的落后观念,从而默认丈夫的“施暴特权”。对此,加强男女平等思想宣传,根除“男尊女卑”、“家丑不可外扬”、“清官难断家务事”等根深蒂固思想观念。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遏制家庭暴力频频发生,最终铲除这宗传统错误观念根深蒂固酿就的“家暴文化”。
编织多层次家暴防控网络
家庭关系的和谐与家庭成员间的互爱,构成了现代社会文明的基石,而家庭暴力行为不仅是对公民人身权利和基本尊严的侵犯,也是对家庭婚姻关系的破坏,是对社会文明的毁损。
童伟华接受《法制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2005年9月,《海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颁布,从立法上对家庭暴力进行了预防和制止,发挥了很大的积极作用。但是,面对目前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过程中出现各种困局,我们还需构建一个更为完善的家庭暴力法律干预机制,最终形成一个健全的家庭暴力法律防控体系,编织多层次的家暴防控网络成为当务之急。
童伟华认为,首先,国家要制定一部统一的反家庭暴力立法。其次,对于民法通则、婚姻法、刑法等法律中涉及家庭暴力的内容进一步加以完善,也是家庭暴力法律防控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古语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从现实来看,家庭悲剧的发生往往起因于家庭琐事,尤其是家庭暴力。一直以来,除了达到刑事犯罪标准的家庭暴力行为外,司法机关很难介入。从而,出现“干预难”“取证难”“处罚难”等家庭暴力防治困局。如何破解这三大困局,仍是有关部分亟需解决的问题。
不仅如此,童伟华还表示,解决家庭暴力问题,在加大立法、执法司法力度的同时,还需要整个社会付出共同努力。因此,需要建立一个以妇联为主导、政府支持、司法各部门协调合作、民间组织参与的社会救助机制,形成多层次的反家庭暴力社会支持体系。此外,还要全面增强受害者的维权意识,对施暴者进行心理干预和矫正,也为受害人提供心理咨询,以使她们重拾自信。同时,设立专门的法律和医疗援助机构,为受害者提供临时庇护机构等。
面对家暴如何“自力救济”?海南阳光岛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剑提醒说,发生家庭暴力,最不可取的就是“以暴制暴”,如果夫妻双方都感觉“无法再过下去”,一定要冷静地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解决问题,不能还人以拳脚,“以暴制暴”,以避免发生死亡悲剧。对于广大妇女来说,日常更要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出现问题后,知道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正确维权。
“由于受传统思想观念、经济等的影响,造成了女性在家庭生活中处于被动的弱势地位,多数妇女面对家庭暴力束手无策,缺乏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海南省妇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广大妇女来说,首先要实现经济上的独立,这样发生家庭暴力才不致于被动维权。其次,发生家庭暴力事件后,作为夫妻双方来说,一定要冷静地进行沟通。同时,家庭其他成员也要及时进行劝解,实在不行的情况下应积极及时地寻求居委会、妇联等基层组织寻求帮助。
“家庭安则社会安,家庭和谐则社会和谐”。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每个家庭不出现暴力,才能更好地保护老人、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整个社会才会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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