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汪女士没有按时缴车辆按揭款,担保公司的人偷偷将其停在门口没熄火的车子开回杭州。可开车的人没有发现,车子后排座上躺着一个正在酣睡的8岁男孩,这下事情闹大了。
未熄火的车没了
车里还有熟睡的孩子
9月6日17点15分,石碶派出所指挥室接到一名女子报警,称自己停在家门口的车子不见了,车上还有她8岁大的儿子。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案发现场调查。报案人汪女士称她将一辆灰色福克斯车停在石碶街道东杨村的家门口,当时她没有拔车钥匙,只是去家里拿两件衣服,前后不到5分钟,等她出门时却发现车子不见了。
汪女士最急的还不是车子,她告诉民警,8岁大的儿子当时还在车后排座上,因为他睡着了,她就没把儿子叫醒。
车是担保公司开走的
半路上才发现孩子
事情有点蹊跷,在民警询问下,汪女士才道出了事情的真相:在报警之后她就接到了一个男子的电话,男子说自己是杭州一家汽车担保公司的,是他把汽车开走了。
原来,去年4月份,汪女士的丈夫杨先生通过杭州的一家汽车担保公司购买了这辆福克斯三厢车,担保合同是其丈夫与该公司签署的,贷款额为8万元,分3年还清,每月支付2400元的按揭款。
然而最近两个月,汪女士夫妇手头资金周转不过来,逾期2个月没有支付按揭款。担保公司曾多次来催款,她要求对方宽限些日子,过段时间支付。
案发当天下午,担保公司的人也打电话给汪女士,汪女士没想到对方会直接到家门口来开车。车子被开走后,汪女士接到了那个电话,当她与对方说自己孩子还在车上时,对方称自己正在去杭州的路上,刚开始并不知道小孩在车里,现在已经让同事将孩子送回宁波分公司,让汪女士接回。
孩子安然被接回
民警出面调解纠纷
民警立即联系上涉案的两名担保公司的工作人员张某及孙某,并带回派出所进行了调查。
张某及孙某带着公司的律师向民警出示了当时的按揭合同。
民警发现,根据合同的第十四条规定如果甲方杨先生违反相关规定,他就自愿无条件将所购的车辆交给乙方该担保公司处理。所以案发当天张某和孙某就来到杨先生的家门口,看到汪女士停车没有熄火,就由张某驾驶车辆离开,因为当时汪女士的小孩在车后排睡着了,并没有被发现。当车子开到高速公路后,其电话联系汪女士,才发现车后排睡了一个孩子。
之后张某便将孩子交给了同事孙某,由孙某将孩子送回宁波的分公司,然后由汪女士接回。他也承认了自己误将孩子带走的错误,并向汪女士作了道歉。
由于出现了这茬事,双方都对对方失去了信任,一方说不见钱不放车,一方说不见车不付钱。通过协商,民警主动作为中间人,要求担保公司将车辆开到派出所,由汪女士和担保公司的人一起去银行办理付款手续,等款一到账,再由汪女士来所里开走汽车,这出闹剧终于得到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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