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岁的老人朱华英
“我老了,走不动了,晚上一个人睡觉害怕,我想进养老院。”昨日下午,87岁的老人朱华英独自坐在江北区郭家沱望江厂家属区和平村28号四楼的家中,不停叹气。老人家是一室一厅,收拾得很干净,餐桌上摆着中午吃剩下的菜———一碗花生米和一盘炒白菜。
随着年龄的增长,老人感到越来越力不从心,疾病缠身,每天需要大量服药。去年国庆节,老人在家中独自上厕所,结果不慎摔倒在便坑里,住院半个月。
在86岁生日时,老人曾经当面向4个子女提出,希望在每家轮流住两个月,也可以每个子女轮流到家里来陪2个月,如果都不行,还可以找个条件好的养老院,“我现在有2000多元退休工资,钱全部给你们都可以。”
老人说,当时子女们都不吭声,此事就一直拖起。之后,子女们常来的就经常来,不常来的过年过节来一两次,有的电话都少得很。
“我不晓得中秋节他们会不会回来,有时候想他们来,但他们不来。如果子女们不方便照顾,我想尽快找一个条件好点的养老院,那里人多闹热,也有人照顾。”节日临近,老人倍感孤独。尽管国家法律规定子女们应该常回家看望老人,老人只希望马上到来的中秋节,子女们能抽空回来。如果子女们都不回来,老人也很无奈:“不来就算了,就自己弄点吃的,就当不晓得有中秋节。”
老人有5个子女,都在60岁上下,全部退休在家,二儿子目前定居内蒙古,在13年前老伴去世后,就失去了联系。大女儿住巴南鱼洞,相距较远,其他三个子女都是一家国企退休职工,就在附近。
排行老三的女儿是望江小学的退休教师。她家在江北区五里店,经常回望江厂帮人补课,于是在距母亲家不远处租了一间房暂住。“妈妈的房间小,地方挤,我就没有和她住在一起。”老人腿脚不便,每隔一段时间,她就要给老人买米买油,老人生病时,也多是她和妹妹陪着去看病,“一旦有事,妈妈会第一时间给我打电话。”
老人说,排行老四的女儿也几乎隔一天就买菜来。但老四的丈夫被车撞了,一直需要照顾,“我给她说,菜不要买多了,多了我也吃不下。”为了不给子女增加负担,老人会把菜钱付给女儿。
大女婿方先生说,对于赡养老人的问题,兄妹几个各有各的家庭情况,不是不管。大家已经计划好在国庆节或者春节找个时间聚一下,商量是各家轮流接回家照顾,还是大家凑钱送老人去养老院。
愿望 8旬老人的中秋愿望:进养老院
根据今年7月1日重新修订施行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中秋临近,老人们近况如何?最近,记者就此调查走访了市内多家养老院,发现新增加的“常回家”法律条款施行两个月来,对老人和子女们影响不大,许多老人甚至还不知有这条法律规定,而子女们常来探望的依然常来,不常来的依旧不常来。
昨日,江北区郭家沱,87岁的朱华英老人一个人在家里。 重庆晨报记者 胡杰 实习生 黄敬坤 摄
理解 “来一次不容易,我一点也不怪他们”
2亿人
在沙区工人村盛世年华大厦内,有一家群林养老院,院里一共有90多位老人,几乎没有孤寡老人。
老人们几乎都不知道有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不知道“常回家看看”的条款。养老院工作人员董小姐说,法律规定的“常回家看看”对老人们的影响不大,“子女们以前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不常来的依旧很少看到,没有看出一点子女们因此增加探望次数或时间的变化。”
94岁的钟志芳老人已经在养老院生活了三年,有六个子女,其中两个在云南昆明和湖北,有四个在重庆,保持着各自来探望的频率。
大女儿75岁了,家住南坪,一般一个月左右来一次;老五住杨家坪,因为家里走不开,一般2个月过来一次;老六住合川草街,往返一次要3个小时,一般遇到节假日才来;而最小的幺儿就住在工人村,距养老院不远,几乎每天都过来。居住在外地的两个子女,则只有每年春节或是其他较重要的日子才回家探望一次。
对于国家倡导的“常回家看看”,老人很宽容:“他们都老大不小了,来看我一次也不容易,我一点不怪他们。”
在渝中区健康路的健康养老院,前来探望母亲的66岁老人王金柱说,他家住沙坪坝,他的母亲秦曼莉今年89岁。经过与其他三个弟妹商量,7年前,他将母亲送到养老院。
王金柱不知道有“常回家看看”这个规定,但他退休在家,一般三四天就过来一次。对于弟妹们,他说不敢强行要求,因为还有弟妹在上班,“我作为老大,肯定要带头。”
重庆晨报记者 范永松
根据重庆市统计局今年年初的统计,2012年全市常住人口为2945万人,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11.58%,比重比上年上升0.01个百分点,人数达到341万。而在全国,到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60岁以上的老人将达到创纪录的2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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