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号、789号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一、提案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提案人在从机动车保有量、高峰时间平均车速、公交分担率、群众满意度等几个方面对我省城市交通拥堵现状进行了深刻剖析,认为我省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势在必行,并提出了从交通体制改革、治堵规划制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公交优先实施等方面提出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的具体建议(具体意见和建议详见附件)。
二、办理工作目标
针对该提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推进全省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为立足点,按照“首战即决战、当年见成效”的要求,围绕“三翻番、一提高”的目标,落实各项治堵工作任务,把省民进和盛继芳等委员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转化为推进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努力推进全省治堵工作,切实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同时,通过认真贯彻落实提案办理的有关要求,提高提案办理工作水平。
三、办理工作措施
(一)成立提案办理工作小组
组长:郭剑彪(省治堵办领导小组副组长,治堵办主任,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副组长:郑黎明(省治堵办副主任,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吴雪桦(省治堵办副主任,省建设厅副厅长)
缪德礼(省治堵办副主任,省公安厅交管局局长)
责任处室负责人:胡嘉临(省交通运输厅运输处处长)
责任处室联系人:李承志,联系电话:87810939。
会办单位: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编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
(二)分解落实责任
1.主办部门
省交通运输厅为该提案的主办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办理工作的全过程,向提案单位和提案人作正式答复;同时负责组织研究深化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的有关措施,提出公路、水路规划建设和公交优先政策措施方面建议的答复意见。
2.会办部门
积极参与主办部门组织的调研、会议等,及时提供高质量会办意见,共同办好提案。
(1)省公安厅:负责提出交通秩序管理,公交路权、信号优先方面建议的答复意见,研究提出今后5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工作方案。(联系人:陈宏飞,联系电话:87810939)
(2)省建设厅:负责提出城市交通综合规划和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建议的答复意见,研究提出今后5年城市规划、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和停车位建设等政策措施。(联系人:夏茂洪,联系电话:87052804)
(3)省物价局:负责提出公共交通价格和停车价格管理方面建议的答复意见,研究提出治理交通拥堵相关价格政策方案措施。(联系人:陈丽华,联系电话:87055406)
(4)省编办:负责提出有关部门涉及综合交通管理职责的答复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健全综合交通管理统筹协调推进机制的意见。(联系人:夏天诚,联系电话:87057087)
(5)省财政厅:负责提出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资金安排和考核奖励,以及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财政支持政策方面的答复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有关治理城市交通拥堵的财政政策,落实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的财政保障。(联系人:魏宏伟,联系电话:87057613)
(三)保持沟通联系
1.保持与提案单位和提案人的沟通。沟通工作贯穿提案办理的全过程,通过上门走访、电话交流、座谈等方式,充分听取提案单位和提案人的具体意见和建议,掌握提案单位和提案人的真实意图,有针对性地办好提案。
2.保持与会办单位的沟通。主动与会办单位联系,共同制订办理工作方案,取得会办单位的支持和配合。会办单位要及时、主动地与主办单位联系,提供高质量的会办意见。
3.保持与省政协提案委、省政府督查室等部门的沟通。及时汇报办理工作进展,争取指导。
四、办理工作思路
收到提案以后,我厅高度重视,认真分析了提案的意见和建议,确定提案办理与当前工作的结合点,及时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明确了内部的分工和责任,成立了提案办理工作小组,着手制订提案办理工作方案。下一步,我厅将会同会办单位,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指导各市编制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专项规划。推进公共交通规划、城市慢行系统专项规划和城市停车设施规划等各项子规划的编制。
(二)加快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杭宁温大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优化路网结构。继续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加快完善停车设施,制定出台旧住宅小区停车位的改造和管理办法,确保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配建达到法定标准。
(三)大力实施公交优先展战略。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启动公交都市和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会同公安、建设、物价等部门研究解公交行车速度、公共交通价格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会同价格等部门建立合理的公交、出租车辆投放机制。
(四)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加大交通违法查处力度,提高机动车和行人守法率。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循环交通组织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智能交通控制系统建设。
(五)加强停车秩序和经营管理。指导各市实行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停车场(位)差异化收费政策,利用价格杠杆引导车辆合理使用和停放。倡导机动车拥有者合理承担使用成本,削减中心城区交通流量,制定中心城区内机动车停车场资源共享,支持和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停车设施对外开放,错时停车。
(六)加强宣传舆论引导。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努力转变人们的出行理念和出行习惯,树立科学合理使用小汽车的理性心态,增强绿色、低碳、环保的文明交通意识,减少交通秩序违法行为。同时,通过舆论引导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治堵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办理工作进度
(一)准备阶段(拟在5月31日前完成)
1.5月15日前,与提案单位和提案人沟通,征询对办理工作的建议;
2.5月15日前,完成与会办单位沟通协商,明确办理任务会办分工,征询办理工作方案的建议。
3.5月20日前,向省政协提案委、省政府办公厅汇报工作方案初稿,听取工作指导。
4.5月31日前,完成工作方案送审稿,并向王建满顾问和陈艳华副主席汇报,按领导指示对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
(二)形成答复送审稿阶段(拟在7月底前完成)
1.6月中旬,拟请王建满顾问或省政协陈艳华副主席率队,省政协提案委、提案单位和提案人、提案主会办单位共同开展调研。
2.6月底前,会办单位提出书面会办意见,送我厅汇总。
3.7月15日前,我厅汇总会办单位意见,起草答复初稿。再次走访提案单位和提案人,征询答复初稿的意见。
4.7月底前,主办单位会同会办单位根据提案单位和提案人的反馈意见,形成答复送审稿,分别向王建满顾问和陈艳华副主席汇报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及答复送审稿。根据领导意见,对送审稿进一步完善。
(三)组织答复阶段(拟在8月底前完成)
1.8月15日前,召开提案办理工作汇报会,向省政协、提案单位和提案人汇报办理工作情况及答复送审稿。
2.8月底前,根据办理工作汇报会上提案单位和提案人的进一步意见,对答复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报省政府办公厅审核,呈送王建满顾问审签后,正式答复提案单位和提案人。
(四)答复落实阶段(拟在11月底前完成)
将提案答复中提出的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向提案单位和提案人通报,并接受其监督。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