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山西女商人丁书苗(又名丁羽心)涉嫌非法经营罪和行贿罪案,将在北京市二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今年9月7日,继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案审结宣判、亲信张曙光案被公诉后,该案涉及的另一关键人物丁书苗被北京市检察院二分院提起公诉,二中院受理。据报道,丁书苗被控从高铁中标项目中非法提取“中介费”30余亿元。
丁书苗,现年58岁,曾是北京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该公司涉足高铁设备、影视广告、酒店等多个领域。据报道,1997年,丁书苗通过时任北京铁路局临汾分局副分局长罗金保的介绍,与时任铁道部副部长的刘志军相识。此后,刘志军开始帮助丁书苗获取车皮计划。2011年初,丁书苗因非法经营罪和行贿罪被警方抓获归案。
据检方认定,2007年至2010年间,丁书苗指使中盟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郑朋、江西南昌赣鹏集团原董事长胡斌、道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原董事甘新云以及北京世纪坛医院经济管理办公室原职员郭英以及丁书苗的女儿侯军霞,与投标铁路工程项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偿方式帮助中标。随后,丁书苗通过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干预招标,先后帮助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铁十局、十三局、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等23家公司中标了“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3标段”、“新建贵阳至广州铁路站前工程8标段”等50多个铁路工程项目。
而丁书苗的非法经营行为,就是指从这50多个铁路工程项目中收取共计30余亿元的“中介费”。她在掌握确定有把握中标的项目后,委托郑朋、胡斌等人寻找投标企业,并按工程标的额度的1.5%至3.8%收取“中介费”。
起诉书显示,2010年12月24日,北京警方将侯军霞控制。很快,侯军霞供出其母丁书苗。2011年初,丁书苗被警方控制,又供出幕后真正“推手”刘志军。2011年2月,刘志军被双规,于7月8日被北京市二中院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外,2003年至2009年间,丁书苗曾出资先后安排多名女性与刘志军在豪华酒店、高消费娱乐场所嫖宿。据报道,在刘志军被控受贿、滥用职权的起诉内容中,丁书苗的名字出现了多达20次。刘志军收受丁书苗钱款共计人民币4900万元。
在刘志军被判后,刘志军案涉及的铁路系统十多位司局级干部的案件陆续进入公开审理。9月10日,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涉嫌受贿开庭受审,当庭承认受贿4755万,此案将择期宣判。9月4日,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苏顺虎受审,承认受贿2400多万元,未当庭宣判。这两个案件也均由北京市二中院审理。 (尹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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