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大气计划实施细则发布 五年改善空气质量
2013年09月24日 08:20:59来源:
中国新闻网
据环保部网站消息,环境保护部日前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能源局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提出的主要目标是:经过5年努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明显好转,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
《实施细则》指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是我国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区域。为加快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依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提出的主要目标是:经过5年努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明显好转,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力争再用5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全面改善。具体指标为:到2017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细颗粒物(PM2.5)浓度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25%左右,山西省、山东省下降20%,内蒙古自治区下降10%。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实施细则》列出的重点任务包括:实施综合治理,强化污染物协同减排;统筹城市交通管理,防治机动车污染;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区域经济布局;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动能源利用清洁化;强化基础能力,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等。
标签:京津冀|污染|大气计划责任编辑: 吕术艳
相关阅读
版权和免责申明
- 能源局与中石油等签任务书 落实首都大气污染防治
- 六省区市联动治理大气污染 京津冀打响蓝天保卫战
- 治大气 六省份立下军令状
- 中国8月空气质量全面下降 京津冀达标天数仅三成
- 环保部:上月空气最差10城市河北占7个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