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鄂情近来诸事不顺,先是业绩现巨亏,后又被迫关掉部分门店,如今又因为买土地被骗走6000万元。昨晚,湘鄂情发公告提示购买的武汉台北路72号项目出现风险,即公司被交易对方借合作经营之名骗取公司财产6000万、并将公司支付的合作款项挪做他用。其行为已经涉嫌欺诈,公司将采取法律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
购买土地遭遇欺诈
2011年1月24日。湘鄂情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子公司湖北湘鄂情与武汉市拉斯维加娱乐有限公司(甲方)、自然人徐莉(乙方)签订协议,即湖北湘鄂情购买甲方、乙方拥有的位于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72号A、B两块土地50%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共6648.51平方米,价款1.29亿元。按照计划,三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用于餐饮连锁拓展,而湖北湘鄂情也在2011年1月支付了第一期合作项目款6000万元。
然而,湘鄂情昨天收到的律师函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撤销了武汉市工商局江岸分局2012年9月25日作出的将郭某某50%股权违法登记至徐莉名下的行政行为。武汉拉斯维加公司股权结构仍然是郭某某持有50%股权,石某某持有45%股权,刘志波持有5%股权。该律师函称:“拉斯维加公司股东郭某某、石某某对于公司2011年1月购买拉斯维加公司位于武汉市台北路72号土地使用权及与拉斯维加公司进行项目合作的交易事项毫不知情,该交易行为未经拉斯维加公司股东会同意。上述交易行为是拉斯维加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刘志波隐瞒公司股东及股东会擅自作出的个人行为。”
这究竟是怎样一回事呢?湘鄂情在公告中道出了其中的原因:原来是刘志波、徐莉谎称他们拥有拉斯维加公司100%的股权,而实际只有5%的股权;同时,刘志波、徐莉还对公司隐瞒其土地使用权被法院查封十余轮次的真相,借合作经营之名骗取公司巨额财产6000万,并将湘鄂情支付的合作款项挪做他用。
湘鄂情在公告中称其与拉斯维加公司和自然人徐莉签订的一系列合同,不管拉斯维加公司内部的股东如何变化,股权如何转让,也不管股东内部有何争议,不能影响作为独立法人的拉斯维加公司依法对外签署的合同的效力和履行。但湘鄂情最终能否能否全额收回项目合作款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此外,湘鄂情表示: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计提坏账准备。这样一来,以上的6000万元或将再度令公司三季度的业绩“雪上加霜”。在半年报中,湘鄂情已预计今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亏损的幅度有可能在2.2亿元与2.8亿元之间。
72号项目兜兜转转
据了解,在湘鄂情在投资这项72号项目的过程中,就已出现各种蹊跷。因为在湘鄂情与以上的甲方乙方签订资产转让及项目合作协议书后三个月,即2011年4月份,湘鄂情就突然宣布要退出该投资项目,转让给丙方北京和泓置地有限公司。当时,湘鄂情这样解释:由于房地产行业调控措施较为严厉,进行开发的风险系数加大,而房地产开发需要足够的专业运作经验,后期开发需要较大资金,因此公司决定整体转让该72号项目。
不过,北京和泓置地最终还是放弃受让湘鄂情的72号项目,湘鄂情至今未对外公开说明原因。如今看来,或许是上市公司早已意识到72号项目存在问题。记者昨日试图致电湘鄂情证券部采访,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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