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山西省芮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梁永安身为党员干部,借嫁女大操大办,收钱敛财,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梁永安因此被提议免去职务。据新华社电山西省芮城县政府透露,该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梁永安顶风违纪,为女儿婚礼大操大办,被芮城县纪委查处免职。
9月22日,有群众举报称,芮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梁永安为嫁女举办豪华婚宴,9月17号到20号接连4天设宴100多桌,并收受大量礼金。经核实,芮城县纪委认定梁永安嫁女存在违纪问题。23号傍晚六点半,经芮城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梁永安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建议免去其副检察长等职务。
根据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梁永安嫁女之前,给纪检委申请的是25桌,可是25桌根本不能将朋友招待完。然后,就想出了一个招数,提前几天开始待客,每天都在二三十桌左右,正式嫁女时没超过25桌,以此来规避纪检部门的检查。身为党员干部,借给子女过生日、乔迁新居等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甚至收钱敛财,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既败坏了党风政风,也带坏了社会风气。
针对这种情况,全国各地都出台了相应规定,要求要严格执行婚丧事宜申报制度,尤其是领导干部办理婚丧事宜,务必按规定进行申报,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并认真履行承诺,自觉依规办事,决不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决不分批次、多地点、超规模宴请,决不使用公款、公物和动用公务用车,决不以任何方式通知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员参加,决不在办理生日、乔迁、升学等婚丧之外的其他喜庆事宜时,通知非亲属人员参加。
各地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也做出了处分规定。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同时,还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强化监督意识,对违反规定大操大办的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一旦发现,要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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