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一辆超载的面包车在马路上飞奔,为了躲避身后的警车,不但连闯几个红绿灯,而且逆行开跑。就在警车穷追不舍时,可怕的事故发生了:面包车撞上了一辆大货车,造成两人死亡。家属认为警方有一定责任,但是警方声称,他们只是正常巡逻执法。
10月6日,泸州市江阳区张坝附近发生一起车祸,一辆核载人数为7人,但实载12个人的面包车在路上违法被交警发现后,司机未停车而是想逃避交警检查,但在交警追车的过程中,面包车与一辆罐车相撞,致车上2人死亡,7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面包车司机伤势较重,昏迷不醒。
事后,死者家属要求肇事车辆与交警部门共同承担责任。但交警部门表示,执勤交警的行为属正常执勤,而且并不像家属说的,一直跟随面包车。
现场:
逃跑面包车撞罐车
2人死亡7人受伤
“我的侄儿和兄弟媳妇在这场车祸中死了。”死者家属姚女士告诉记者,当时,死者是从黄包山乘车前往泸州市城区。“我们这里没有客车,他们就坐的长安车,这个长安车超了员。当他们到黄舣镇时,就被交警给发现了。”姚女士说,在发现后,交警一直跟着面包车到了渔子溪。
“也许是司机被吓慌了,看着跟了那么远,在渔子溪的时候赶快就调头,跟一个装水泥的罐车撞起了。”姚女士说,当面包车逆行时,警车也跟着逆行,等到面包车发生车祸时,警车就在旁边停了下来。
“出了这么大的事,交警的车要负责。”姚女士说。
记者了解到,这起事故造成车上2人死亡,7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面包车司机伤势较重,昏迷不醒。
讲述:
面包车连闯红灯
逆行加速跑飞快
小周也乘坐了这辆出事的面包车,在这次事故中,他只是脸部受了伤,鼻梁骨折。他回忆,当时面包车在黄舣二中门口的红绿灯处等候,但面包车还没等红灯变绿灯时就冲了出去,然后交警的车辆就跟了上来。
“后面的红灯,他也闯了。闯到第三个红绿灯的时候,面包车就调头逆行,交警也调头逆行开始追。当面包车司机看到交警快追到的时候,司机就开始加速,一直加速跑得很快,后来就撞上了水泥车。”
小周告诉记者,由于是下坡路段,他坐在车上觉得车速很快。“大概逆行了两三公里左右,才撞上的。”
警方:
“跟一路只是碰巧”
后来才知面包车超员
“我们是在正常巡逻。”记者采访了泸州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据介绍,当时执勤车辆并未注意到这辆面包车。“确实是碰巧,执勤民警在发现该车辆闯红灯和逆行之后才注意到他们,等到车祸之后,交警点了人数才知道这辆车存在超员的情况。”
对于死者家属提出要求交警部门担责的说法,警方认为,当时民警是在尽工作职责,正常巡逻,路上发现了交通违法行为肯定要去查,不能放任违法车辆离开。“是他们先发现我们的,不是我们先发现他们的,这个事情我们也是通过后来取证才晓得。”
同时,据警方介绍,“面包车司机是今年4月才领取到驾驶证的。”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该面包车核载人数为7人(含驾驶员在内),但当时车上总共装了12个人。此次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7人受伤。其中驾驶员伤势较重,目前还在昏迷状态中,而其他人也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律师说法
逆行威胁公共安全
交警不对事故负责
死者家属认为,因为交警追车才造成了此次事故,所以交警部门应当对事故负责。不过,交警部门则认为,交警是在正常执法。
对此,记者采访了四川杰可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光华,赵光华告诉记者,根据2006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颁布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十一条规定:“除交通违法行为人驾车逃跑后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交通警察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可采取记下车号,事后追究法律责任,或者通知前方执勤交通警察堵截等方法进行处理。”
而针对此事,赵光华认为,虽然公安部发布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规定交警不能驾驶机动车追缉交通违法行为人,但在本次事故中,面包车驾驶员严重违法,连续闯红灯,逆向超速行驶,已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所以交警追缉并试图迫使其停止违法行为的做法并不违反有关规定,本案交警并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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