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重阳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新《老年法》)于今年7月1日实施后的首个法定“老年节”。
按照新《老年法》规定,老年人应当在养老机构得到较好的照顾。内江的养老机构如何?老人在老年公寓是否得到了较好的照顾?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在 10 月 13日重阳节前,进行了走访调查。
老年公寓三大乱象
乱象1 无医护人员 无急救措施乱象
位于内江市市中区报社路的一家老年公寓,是持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许可、能够在内江市民政局网站上查到的持证老年公寓。
但就是这家持证公寓,常年大门紧闭。85岁的吴婆婆在该公寓住了将近一年了,最不满意的就是“锁门”,“感觉自己像关在动物园里的动物,压抑得很,每次要出去都还要专门喊人来开门”。
该老年公寓一工作人员称,之所以用围墙和铁门围住,主要是担心有的老人喜欢随意出门,而门外就是斜坡,加之临近环城路,车流量人流量较大,怕老人走丢也怕老人出事,“有的老人在没有服务人员陪同下擅自出门,出了事故不好处理”。
对于老年公寓如何处理急救,该工作人员说,“没有专业的医护人员,我们都不会急救措施,也没有定点联系诊所或医院,一旦老人发病就只有给家属打电话,由家属决定送不送医院。”
乱象2 无证经营 消防设施不完善乱象
“不好耍,平常啥子活动都没得,感觉像在坐牢。”80岁的王大爷在内江市市中区东站转盘附近的一家老年公寓住了两三年了,每天,除了能出门到马路上转转,他并没有别的娱乐。
“老板一般都没在。”该老年公寓工作人员称,老人入住不需要任何手续,“来去自由,觉得好就住,不好就走”。当记者询问是否有民政部门的相关手续时,该工作人员肯定地回答“没有”。记者在内江市民政局网站上公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中,也未见到这家老家公寓的名字。
此外,记者在该老年公寓看到,灭火器被放置在每层楼的角落,上方已有厚厚的一层灰尘,且灭火器“右腿”骨折。“我来公寓之前,灭火器就已经在这了。”工作人员称,她在该公寓工作已有七八年时间了,其间灭火器从未更换。
在内江市火车站附近,另一家无证老年公寓已经营了一年多。该老年公寓并未按照规定设置活动场地,厨房没有消毒柜且无消防栓。记者以家属身份咨询是否有经营许可时,该公寓老板娘表示已无证营业一年多了,“手续正在办,上面只来检查了有没有消防通道,没有喊我们配灭火器和消防栓”。
乱象3 管理不到位 部分护工态度欠佳乱象
“这几年我几乎跑遍了内江市所有的养老公寓。”黄大爷今年78岁,目前住在东兴区东风路的一家养老公寓。黄大爷告诉记者,因为家里楼层太高,出行不方便,他几年前就开始在养老公寓间“流浪”,“5年前曾入住过这家公寓,到头来还是他家要好些,就又折回来了”。
“去过很多公寓,环境吵闹,护工和管理员的态度也不是很友好。”黄大爷说,有些公寓太小,只有几层楼,腿脚不得力的老人有时候下来散步,得爬上爬下好几楼,老人活动范围也因此受到局限。现状尴尬
保障机制尚待完善
“国家鼓励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设置相关专业或者培训项目,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和“国家鼓励、引导养老机构投保意外责任保险,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意外责任保险”,都是新《老年法》中的内容,但目前,这两项内容在内江都尚待完善。
“曾经在政法与历史学院开设过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后来因招生情况不理想和就业方向不明确而取消了该专业。”内江师范学院招生办老师张婷说。记者了解到,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内江医科学校也未开设相关专业。
记者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新华人寿保险等公司获悉,目前并无与养老机构相关的保险产品。
经营者称“有苦衷”
活动场所难租 重阳节停车场庆祝
在记者走访的多家老年公寓中,多数养老公寓业主都表示目前“已陷入困境”。不仅仅表现在节庆租用活动场地上,连平时的活动场所也受到局限。
“为老年人举办活动有一定难度。”福寿老年公寓老板阳建春告诉记者,打算在重阳节租场所为老人举办活动,但寻找场所却遇到很多困难,“公寓现在有近200位老人,人数太多,要找合适的场所很困难,我们有可能只得去停车场或者天桥办活动。”
公寓用地无保障 房价随涨随收
“4月份的时候,房东突然说要收回公寓的房子。”夕阳红老年公寓负责人孙女士说,当时不知道如何安置公寓内的老人,为此还闹上了法庭。康乐老年公寓的负责人许久云告诉记者,公寓房子是租赁来的,房子的问题最令她恼火,“房价上涨,租房也不便宜,真的有点受不了”。
除去房价,工作人员工资、水电气费上涨,使公寓每月的开销增多。“老人每月缴纳的费用并没有涨到多少,公寓的利润越来越薄,因此间接用于老人身上的资金就越来越少。”许久云说。相关部门内江市民政局:“将立即开展监督检查”
针对华西城市读本记者调查到的内江市部分老年公寓配套设施及服务不完善的问题,内江市民政局局长秦金保表示,之前并没有接到市民反映这些问题,将立即安排相关人员对老年公寓进行监督和检查。
“我们鼓励社会爱心人士创建老年公寓,但是按照相关规定必须配备符合条件的设施设备、人员和服务。”秦金保说,内江市民政局将强化管理,积极做好整顿工作,使整个行业得到健康、规范的发展,给老人们一个安全、健康的养老居住环境。
市中区民政局:希望对老年公寓进行补贴
市中区民政局局长刘俊刚表示,市中区民办的老年公寓有20余家,除了在该局登记的15家之外,无证经营的情况的确存在,“因之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章制度和管理部门,导致很多经营性质的老年公寓不完善,还有些也没有前往民政局登记注册”。
刘俊刚说,希望上级部门能够加强养老服务方面的培训学习以及技能的传授,并进行相关指导、督促和检查。他说,按照省上的要求,近段时间将根据新《老年法》重新对辖区内民办老年公寓进行登记注册,统一管理,届时将清查无证老年公寓。
“成都等城市,都对民办老年公寓有一定的水电气、床位、用地补贴,今年上半年市民政局也向内江市委、市政府打了报告,目前正在进行修改,希望能早日实施。”刘俊刚说。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王瑶陈志实习生岳柳何丹摄影报道
新《老年法》突出优待老年人
新《老年法》增加的条款主要集中在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和宜居环境三大领域,突出对老年人优待与帮助,完善敬老与养老,充分实现老年人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等,以保障老年人获得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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